一张不满意票 三次耐心登门 泰兴群众直评检察官获赞

27.11.2014  12:40

  “黄桥烧饼黄又黄,烧饼送给检察官,百姓的事情放心上。” 11月17日,泰兴市检察院到黄桥镇革新村巡回服务时,村民陈丽硬塞过来一篮刚刚出炉的黄桥烧饼,检察官小王推辞不过,只好笑着收下,不过,归还篮子时,悄悄在篮底塞了100元钱。两人你来我往,不亦乐乎,谁又想到,早在4个多月前,陈丽还曾实名给小王投过一张“不满意”票。

  原来,2014年1月28日,陈丽因承包鱼塘与他人争执,却不小心将为自己助阵的周小芳砸成重伤。7月25日,案件移送泰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陈丽多次到检察院申辩,“周小芳受伤是纠纷所致,与我无关。”承办人小王当即翻开法律条款向她解释,陈丽根本听不进。

  7月28日,检察院请统计局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调查队到黄桥镇发放《满意度调查表》,陈丽没好气地在“不满意”栏重重勾了一笔,还在批评意见栏指名道姓说小王装模作样,拿官腔吓唬她,因为用力过猛,表格都被划破了。表格最后,陈丽署上自己的姓名。

  从划破的表格可判断出填写人的情绪,这张票引发的“动静”不小。经过分析,本案极有可能引发涉检上访,遂安排承办人小王做思想工作。8月2日,小王第一次来到陈丽家中,拘谨地用标准普通话说:“根据法律规定,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结果,陈丽以听不懂为由下起“逐客令”。小王想想不服气,3天后,第二次上门,试图与陈丽沟通,哪知事与愿违,又吃了个“闭门羹”。

  8月6日,泰兴市检察院专题召开查摆整改会,小王诚恳地作了自我批评:“我从家门到校门、院门,是典型的‘三门’干部,说的都是法言法语,交流时隔了一层,所以没能打开陈丽的心结。”“你照搬法条不行,得说大白话、土话。”“你要和陈丽唠嗑,消除她的对立情绪。”大家批评小王的同时,将平时的群众工作经验倾囊相授,小王不时认真记录。

  “大姐啊,俗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一周后,小王第三次来到陈丽家中,没谈法律,也没谈案件,而是坐在同一张板凳上,用当地方言拉起了家常,等陈丽的情绪渐渐平和,才耐心释法说理,最终陈丽表示认罪。当得知陈丽有和解意向时,小王立即马不停蹄地找到周小芳,了解到周小芳并无深仇大恨,只是埋怨没有听到陈丽一句道歉时。小王午饭也顾不得吃,立即把双方找到一起,陈丽诚恳地向小芳道歉、鞠躬。当天下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达成一次性赔偿小芳25万元协议。9月28日,陈丽将赔偿款全部送到小芳手中,两人的手又紧紧握在一起。

  2014年9月30日,根据本案具体情况,经检察委员会决定,泰兴市检察院对陈丽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长蔡红卫说:“规范干警行为,自己监督远远不够,要发动社会大众一起监督;检察形象是否提升,我们说了不算,得交给群众评判。只要有一张‘不满意’票,我们就必须认真查摆整改。”小王则表示,这张“不满意票”她终生收藏,时刻告诫她这个“三门干部”,要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释法说理。

  据介绍,9月份以来,泰兴市检察院在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项教育活动中,通过群众直评检察官,请统计局调查队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措施,主动邀请群众揭短、亮丑。针对反映的问题,认真查摆整改,

  截至发稿时为止,该院共收集群众提出的对干警释法说理语言晦涩难懂、接待群众不够热情等方面的批评意见12条。目前已整改落实7条。

  □本报通讯员 葛东升 冯蓓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