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公开兜售野生动物

13.02.2015  19:07

  中国江苏网2月13日讯(记 者 蔡晓雨 通讯员 时明生)“在我们这里的农贸市场里,有人公开兜售野鸡、野鸭等野生动物,他们的行为破坏了这里的生态平衡。”昨天,徐圩新区东辛农场的一位知情人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在他家附近一农贸市场,有人公然兜售野鸡、野鸭等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平衡,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好好管一管。

  有人出售野生动物

  知情人告诉记者,前几天,他去农贸市场买菜,在畜禽区域看到有人在兜售野鸡、野鸭等野生动物。“当时,我看到那些野鸡和野鸭都已经死了,而且,那些兜售人员看到有人要买,马上走过来信誓旦旦地表示,‘这些动物绝对都是野生的’。

  知情人说,在他们当地的农贸市场,原先也有人兜售野生动物,但是最近明显多了起来,可能是因为春节快到了。“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阻止这种偷捕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

  核实

  农贸市场售卖野生动物

  当日上午,在这位知情人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他所说的这家农贸市场查看。在市场的畜禽区域,记者看到一些已死了的野鸭和野鸡等被扔在地上,不时有人前来购买。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向兜售人员询问情况,一位负责销售的人员向记者保证,“这些野鸭都是逮的,绝对不是人工养殖的”。对方坚称:“放心,绝对是野生的,不是野生的不要一分钱”。

  记者将一只头顶灰褐色、尾羽较长的野鸭拎起来查看,发现这是一只雄性野鸭,身上没有伤痕。记者怀疑地问道:“这些野鸭是不是被毒死的?”摊主马上回答:“不是毒死的,是用网捕的”。

  据市场里一些熟悉情况的摊主称,这些兜售野生动物的人,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只要发现有人过来检查,就会立即逃之夭夭。不过,快过节了,他们的活动又有所抬头。

  专家

  涉嫌违法 发现应依法处理

  在市场上兜售野生动物是否涉嫌违法?对此,记者咨询了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指导站站长张永忠。据张站长介绍,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鸡、野鸭属省级“三有”,即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是国家保护动物,这些野生动物是严令禁止偷猎、宰杀和贩卖的。

  张站长说,根据有关规定,部分野生动物可以人工养殖,这种人工养殖的动物可以在市场上进行销售,但必须办理销售许可证。如果是从农场或者湿地直接捕获的,无论有没有许可证都不允许售卖。一经发现应依法处理。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