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除夕不是法定节日加班未必得双倍工资

12.02.2015  10:34

  除夕加班未必能赚

  

  春节临近,不少劳动者和普通职工都在问,以往从除夕开始放假,除夕这天加班的,按节日加班计发三倍工资。今年也是从除夕开始放假,为何加班不算三倍工资呢?昨日,鼓楼区法援中心律师常开余提醒劳动者:今年除夕不是法定节日,加班不仅得不到三倍工资,而且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如果单位能安排六个月内调休,劳动者可能除夕加班连双倍工资也拿不到。

  今年除夕不是节日,国务院有规定

  关于节假日,国务院有专门文件,叫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国务院令第513号文,将春节放假三天修改为“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因此,自2008年开始至2013年,每年的春节都从除夕开始,除夕算作节日,加班就要支付三倍工资。2013年12月,国务院发布第644号令,又将春节放假三天改回到“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并且2014年的春节也是从“正月初一”开始的,所以没有出现除夕加班费的疑问。

  可是今年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又将春节放假第一天安排到了除夕这天,作何理解呢?

  首先应该明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属于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只是国务院内设机构颁发的文件,代表国务院的意思,但法律地位不及行政法规。因此,应当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为准,2015年“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才是节日,加班须支付三倍工资;除夕不是节日,而是调换来的休息日。

  除夕加班不一定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节假日期间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又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其支付周期自加班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企业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可以在补休和支付加班费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且支付加班费的最长期限不是一个月,而是六个月。唯有延长工作时间和节日加班才是必须在一个月内支付加班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后,在六个月以内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费,都不为错,除夕加班也不一定支付加班工资。

  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可以简单换算

  由于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工种的作息时间不同,加班情形各不一样,加班费计算相对复杂,很难让每一个人都能掌握。这里给出两种简单的计算思路,一试就灵。

  其一,加班的种类、时长判断:

  实行综合工时制的,首先看有无节日。法定节假日当天零时至24时期间在岗工作的,为节日加班时间。每周休息一天的,每周超过40小时未满48小时的部分为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满48小时的,第六天算作休息日加班;超过48小时的,超过的部分为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计算每周工作时间时,要将节日加班时间减去,避免重复计算。夜间在岗睡班的,睡班时间减半计算。

  其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单位

  “小时工资”是三种加班费最通用的计算单位。换算公式为:基本工资÷21.75天/每月÷8小时/每天。其中,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金额的,按基本工资标准金额计算。按照南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630元计算,小时工资最低为9.37元。从而得出,150%是14.055元,200%是18.74元,300%是28.11元。标准工时制单位节日加班一天,加班工资最低就是28.11元×8小时=224.88元。

  通讯员常开余 记者冒群

原标题:

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