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 不忘初心 扎实有序推进妇联改革

18.01.2017  14:31

■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推进妇联改革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党中央赋予妇联组织的重大职责使命,是妇联组织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的重大历史机遇,是对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的重大政治考验,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

■  能不能把广大妇女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是衡量妇联工作做得好不好的政治标准。

■  习近平总书记把广大妇女作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历程同促进男女平等发展的历程紧密相联,强调妇联组织要把握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提高动员妇女服务大局的能力,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方面的独特作用。

■  把能否增强妇女群众获得感作为检验妇联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妇联工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方式方法,打造一批覆盖广、有特色、可持续、妇女群众认可的服务品牌,使广大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  妇联组织要成为广大妇女群众可信赖可依靠的“妇女之家”,最关键的是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把妇联的组织优势最大限度发挥出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妇女群众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把妇联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来谋划、来布局,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妇联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坚强政治保证。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妇联改革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好《全国妇联改革方案》,扎实有序地把妇联改革推向前进。

一、坚持妇联改革的正确方向,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

向着什么方向改革,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决定着妇联改革的性质和最终成败。习近平总书记从凝聚亿万人民力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局高度,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深刻阐明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推进党的群团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对妇联改革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妇联改革沿着正确道路阔步前进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推进妇联改革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党中央赋予妇联组织的重大职责使命,是妇联组织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的重大历史机遇,是对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的重大政治考验,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

要坚持妇联改革的正确方向,就必须做到三个“坚定不移”。第一,坚定不移把妇联改革置于党的坚强领导之下,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实施好《全国妇联改革方案》、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作为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的自觉行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第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立足国情,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从新时期妇联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出发,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妇女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有机统一起来,使妇联改革既符合中央精神、体现时代要求,又切合自身实际,既把握群团改革的共性,又彰显自身特点,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将道路越走越坚实、越走越宽广。第三,坚定不移把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作为主线贯穿妇联改革全过程,不忘妇联组织是我们党亲自缔造和领导的妇女群众组织,把保持和增强政治性作为妇联组织的灵魂,始终牢记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不断夯实党执政的妇女群众基础;不忘妇联组织在党的事业中肩负的重要职责,把保持和增强先进性作为履行职责使命的重要着力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领广大妇女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不忘妇联组织是广大妇女姐妹的“娘家”,把保持和增强群众性作为妇联组织和工作的根本特点,始终立足基层、服务妇女,依法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妇女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当好党开展妇女工作最可靠最有力的助手。

二、以改革凝聚巾帼力量,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发挥半边天作用

在党的领导下,动员组织各族各界妇女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为完成党在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而奋斗,是妇联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摆在妇联改革首位的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把广大妇女作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历程同促进男女平等发展的历程紧密相联,强调妇联组织要把握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提高动员妇女服务大局的能力,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方面的独特作用。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妇联改革的时代特征和实践要求,指引妇联组织以更宽广的视野、更开阔的思路谋划妇联工作、推进妇联改革。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手段、途径和载体,最广泛地把妇女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引领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正能量。

引领妇女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四个自信”上走在前列,切实把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贯穿于妇联工作全过程,在广大妇女中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化“我与中国梦”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网上主旋律宣传的力度,发挥优秀妇女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妇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永远跟党走的信念信心。引领妇女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火热实践中走在前列,以“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三五”为主题,在各行各业大力实施“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引导广大妇女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扩大参与面、提高贡献率。引领妇女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走在前列,扎实推进“巾帼脱贫行动”,以开展宣传教育、注重立志脱贫;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能力脱贫;用好小额贷款、助推创业脱贫;发展妇女手工、实施巧手脱贫;注重能人引领、带动互助脱贫等工作为重点,探索多渠道、多元化扶贫路径,采取更有针对性、更加精细化的帮扶措施,增强贫困妇女群众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引领妇女在建设家庭文明、弘扬道德新风、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走在前列,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妇联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在城乡社区“妇女之家”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在党政机关干部中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最美家庭”故事巡讲和好家风传播工程,引导广大妇女带动家庭成员争做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以更加生动鲜活的形式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千万家庭中生根,使广大家庭把实现家庭梦融入民族梦之中。

三、以改革强化基本职能,让广大妇女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能不能把广大妇女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是衡量妇联工作做得好不好的政治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揭示了服务群众、维护群众权益同履行政治职责的内在一致性,强调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立足职责定位、立足所联系的群众,寻找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推动职能与时俱进,并对妇联组织在改革中要提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能力,满腔热情为基层妇女办实事、解难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妇女权益保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职能、创新机制、拓宽渠道,倾心尽力帮助妇女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把妇联改革的成果落实到基层最广泛的妇女群众之中,不断为党的事业发展凝聚人心、增添力量。

创新妇联维权工作,一方面更加注重源头参与,加强对妇女群众意愿呼声的综合分析研判,捕捉具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充分运用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以及妇联组织参与人大、政府、政协各类协商的机制与平台,推动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等各环节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另一方面改进基层维权工作,综合运用基层维权站点等各种维权载体,引导妇女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有序表达利益诉求,最大限度把涉及妇女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拓展服务妇女群众的渠道,推动将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向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倾斜,推动扩大妇女“两癌”检查和治疗救助覆盖面,推动将困境妇女儿童帮扶等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积极为留守流动妇女儿童、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等重点人群办实事解难事,深化“母亲水窖”等公益慈善品牌,广泛发动巾帼志愿者立足社区和家庭常态化开展关爱帮扶活动,构建多维度服务体系。把能否增强妇女群众获得感作为检验妇联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妇联工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方式方法,打造一批覆盖广、有特色、可持续、妇女群众认可的服务品牌,使广大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四、以改革激发组织活力,不断提升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的整体水平

妇联组织要成为广大妇女群众可信赖可依靠的“妇女之家”,最关键的是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把妇联的组织优势最大限度发挥出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妇联组织的自身建设,要求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向拓展妇联组织的覆盖面,采取专职、兼职、挂职多种方式相结合打造妇联工作队伍,多吸收杰出的劳动妇女、知识分子等参加妇联工作。这些重要指示贯穿着鲜明的问题导向,既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又打开了新思路、拓展了新路径,对于破解基层组织覆盖不全、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等长期制约妇联组织创新发展的难题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改革领导体制、运行机制、干部管理、组织设置等为突破口,下大力气解决脱离妇女群众的问题,夯实妇联组织的根基,厚植妇联组织的优势,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增强妇联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更多地把普通妇女群众中的优秀代表纳入妇联组织,提高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中的优秀代表在各级妇女代表大会、妇联执委会、妇联常委会中的比例,使妇联组织领导班子和人员构成更好体现群团组织特点。改革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方式,牢固树立“敞开大门建妇联”的观念,打破年龄、学历、身份壁垒,不拘一格从基层和各个领域的女性人才中选用妇联干部,努力建设一支以专职干部为骨干力量、挂职兼职干部为重要支撑的妇联机关干部队伍,使更多优秀女性参与妇联工作,使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使妇联成为提升做妇女群众工作能力的重要阵地。构建网络化组织体系,大力推进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推进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推动在新领域新群体建立妇女组织,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促进“妇女之家”建设向各领域延伸,把基层优秀妇女吸纳到妇联工作队伍中来,最大限度扩大妇联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改进妇联干部工作作风,探索建立机关干部“双月下基层工作周”制度、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等,使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让机关干部真正走出机关、走向基层、走进妇女群众之中,扎扎实实把妇情民意了解在基层、把问题矛盾解决在基层、把妇女工作开展在基层、把维权服务落实到基层。

本文原载于《求是》杂志201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