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外包!扬州给中小学食堂管理“套笼头”

26.12.2015  01:03

  新华报业网讯记者25日从扬州市教育局获悉,今后,该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办食堂一律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经营,学生伙食费不得超过物价部门核准的最高价格。据介绍,扬州很多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小朋友都在学校食堂就餐,一些需要上晚自习的学校,不少学生中午饭和晚饭都在学校解决,学校食堂饭菜质量安全是否过关,家长们非常关心。24日,扬州市教育局下发了《扬州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意见》,给中小学食校的食堂经营和管理套上了“笼头”,其中最核心的一条是,中小学食堂今后不得外包。

  中小学食堂将如何规范管理,牵动家长的心。资料图片

  “西红柿92斤,共计150元,实报280斤,共计448元;海带10斤,共计50元,实报12斤,共计84元;鸡蛋225元,实报456元。”这是今年五月份,在网上疯传的一份扬州东花园小学学生餐采购价翻倍虚报的记录单,出现这种情况,根子就在于该校食堂外包。教育部门表示,食堂外包,很多问题难以控制: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的餐饮技术培训、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健康证;而且,食堂外包所提供的饭菜,也很难针对中小学生身体发育过程中的营养需求,配备出合理、科学营养的食谱。

  为解决这些问题,《扬州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意见》明确,今后,中小学、幼儿园开办食堂以自主经营为主,不得对外承包经营,学生伙食费不得超过物价部门核准的最高价格。学校食堂由校长负总责,并成立由学校行政人员、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管理机构,一旦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教育主管部门将视情况轻重,给予相关负责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免职、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不同“级别”的处理。

  通讯员杨骄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陈咏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