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的“结案率”就应该取消

22.01.2015  13:12

  梅剑飞  

  据媒体昨日报道,中央政法各单位和各地政法机关今年对各类执法司法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考核项目。

  塑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固然需要政法机关有效地开展工作。但前提是,打击犯罪和保证公民合法权利双方不能冲突。诸如刑事拘留数、批捕率、结案率等考核项目,之所以饱受诟病,就是因为不但会导致冤假错案发生,还形成了政法工作的相对浮躁。强调依法治国,政法工作必须遵循法治,既要打击犯罪,也要保障人权,两者需要并行。

  正是如此,中央政法委决定取消刑事拘留数等不合理考核项目。这无疑可以端正政法机关的办案理念。不过,取消不合理的考核项目的同时,仍需要合理的考核项目来保证和提高政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取消不合理,是为完善合理。与此同时,这对其他部门也有启示。遵循依法治国原则,凡是不利于社会进步,会导致机关工作作风变味的不合理考核项目,应一一梳理,该取消的都予以取消。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