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法院系统开展信息共享

27.02.2017  16:10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建设的意见》,从2016年9月起,省厅与省高院启动了不动产登记信息司法协助查控平台建设,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常态化共享,深化不动产登记成果应用。
      该平台实现了全省各级法院的不动产司法查控请求自动化查询。各级法院工作人员只需在系统中录入查控请求,系统将自动检索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并予以反馈,反馈的信息包括产权信息、抵押信息、查封信息。目前,该平台已在无锡市、溧阳市、海门市、灌云县、涟水县、东台市六个试点地区进行试点运行。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法院共计已提交16477条查控请求,其中8023条已在试点地区进行检索并反馈至法院。下一步,平台建设将拓展至全省范围。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点对总”平台建设的要求,南京市本级和苏州市本级平台将接入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土资源部平台,实现两个重点城市不动产登记信息与最高人民法院共享。
(厅不动产登记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