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22.09.2017  18:06

      9月20日,随着南京市本级启动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我省13个设区市本级和69个单独发证的县(市、区)全部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省共设立集成服务窗口501个,提前完成了省政府要求的“9月底前实现”的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实现不动产登记更加便民利民,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省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7〕86号),要求全省9月底前实现房屋交易、征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让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宜过程中排一次队、交一套材料。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7月初,省厅在宿迁召开了全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暨存量数据整合现场推进会,部署并加快推动全省面上工作。各地按照省政府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克服人员场地困难,调整优化窗口设置,加快设立联办窗口,在一个窗口统一收取房屋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材料,实现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业务集成办理。
      近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08号),明确要求各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部门并行办理”,将我省“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做法向全国推广。下一步,我省将继续优化集成服务流程,有序增加集成窗口数量,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合理压缩登记时间,不断加强互联网服务,加快在全省形成不动产登记“网上办、就近办”的服务格局。 (厅不动产登记局 省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