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不动产权证书》靖江市民还要等一等

03.03.2015  17:39

 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3月1日正式实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记者了解到,市民申领《不动产权证书》,还需等待一些时日。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我市尚未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我省要求,今年年底前江苏省所有城市都要落地不动产登记局,从2016年起陆续启动统一登记工作。根据这一要求,我市正推进相关工作。因此,市民要领取《不动产权证书》,须等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成立后。

 

1.市民有哪些不动产权利可登记?

 

由于地域的差异,与全国其他地方不同,靖江的不动产权利登记主要包括: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所有权、林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水产养殖承包经营权等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2.原有的房产证需要更换吗?

 

因没有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继续颁发的各类旧版证书,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前分散登记时依法颁发的各类簿证,都继续有效。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

 

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即只有在发生了交易、变更之后,在权利人自愿申请下更换新的证书,不能要求当事人强制更换。

 

3.做了登记,会让别人知道家底吗?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并且,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例如,房子是自己的,自己是权利人,就可以申请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情况。利害关系人则是指与不动产所有者有直接关系的人,比如夫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