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即将刑满释放拒不出监 江苏“驻所检察官”联络敬老院保障安度晚年

22.05.2018  10:37

  自2001年从部队转业以后,我就一直在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大家习惯称呼我和同事为“驻所检察官”。每天我都能看到一批人离开,每天我也能看到新的面孔进来。有的人二进宫、三进宫,看见我还会和我打招呼、套近乎,但其实我是多不希望在这里再次见到他们。

  沈某就是这样一个我熟悉的人。沈某没有读过多少书,更没有一技之长。1969年8月,22岁的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是他第一次入狱。出狱后仅仅一年,1980年10月,沈某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四进十四出,因为盗窃和诈骗,他差不多在高墙内蹉跎了一辈子。2016年6月至11月,沈某在公交车站、地铁站出口,采用撬车锁、投锁等方法,盗窃了3辆电动自行车。这一次,他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而今年除夕,是他第十五次刑满释放的日子。就在他刑满释放前两周,管教民警齐警官找到了我。

  “他不肯出监,我们已经做了一个多月思想工作。”齐警官很无奈地说:“正好是除夕那天释放,说什么也不肯走。

  我决心去见一见沈某。看见我的时候,沈某只是从轮椅上欠了欠身,算是和我打了个招呼。从他上一次出狱算起,我已经有差不多两年多没见他了。他头发全白了,脸上布满了皱纹,身子也更加瘦弱,眼神有一些浑浊。我安抚了他一下,让他坐着。我知道他身体一直不好,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但没有想到会严重到这个地步。

  “这里有衣穿,有饭吃,生病了还有人照应,出去还不如待在这里。”沈某用含混的口音恳求我。其实他的想法不是不能理解。早年妻子就离开了他,亲人也耻于与其相认,这么多年他一直孤身一人。因为没有谋生的本领,进出监狱、看守所是家常便饭。

  要解决沈某的问题,必须从对他的安置入手,而此时离他刑满释放仅有两周的时间。我们争分夺秒,在街道司法所和民政部门的支持下,十四天内就协调好了敬老院的安置工作。但当我和齐警官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沈某时,他还是不愿意离开看守所。

  沈某熟悉监狱、熟悉看守所,但对敬老院不了解,觉得到了敬老院就没有人管,就是关起来等死,对这个安排他非常排斥,而此刻距离他刑满释放不足两天。

  为了让他眼见为实,放心接受安置,我耐心地向他介绍了这家敬老院的地理位置、设施条件、人员配置,给他看了敬老院的照片,以及其他老人在此生活起居的资料。“你担心的吃饭、穿衣、看病,这家敬老院都能为你解决,不仅如此,你在敬老院生活会比在监狱、看守所里更有质量。”我反复向他解释,打消他的顾虑。

  我们告诉他,敬老院就是政府开设的,政府不会不管他。刑释当天,我们会将他送到敬老院。

  “敬老院里没有检察官吧,如果我被人欺负怎么办?”沈某沉默了很久以后,忽然抬起头这样问我。我愣了一下,笑了起来:“你可以打电话给我。”沈某终于不再坚持,接受了我们的安排。

  除夕当天,我和同事老贾一大早就到了看守所。因为当天值班,我没有去送沈某,是老贾与民警一起将他送到敬老院,与街道司法所进行了顺利交接。他看到敬老院的居住环境和照片里一模一样,再看看敬老院里的工作人员和蔼可亲,安心地笑了:“齐警官、贾检察官,我就知道你们和李检察官不会骗我的!

  2018年的春节,对沈某、对我,都是一个圆满而有意义的新年。现在,沈某已经完全适应了敬老院的生活。真心希望他彻底改过自新,在敬老院里安度晚年,这是我们办案人员对沈某的希望,想必也是他自己心底最深切的愿望。

  (口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检察官李英明 整理/本报通讯员叶蓓 徐晓红 记者崔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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