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看不了病 医院养不了 老医养融合苏州准备好了吗?

20.04.2015  14:22

  本报记者陆珏 薛卿

  中国江苏网4月20日讯 “因为要照顾多病的父亲,我差点患上抑郁症。”采访中,市民张慧告诉记者,有些养老院明确规定不接受生活不能自理的长者,请个保姆也不放心。长期自己一个人照顾久病卧床的父亲,让她觉得心力交瘁。

  今年开始,苏州将大力构建以护理院、医疗机构老年病床及居家养老护理病床为基础,以养老服务组织护理站、养老机构医务室为延伸,以养老服务组织和医疗机构合作为依托的多形式全方位的医养融合养老服务体系。

  【难题】

  养老院看不了病,医院养不了老

  在当前“四二一”家庭结构中,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照顾更多的老人,老人由谁来赡养将会是一个大问题。

  家住画锦坊的84岁张老伯,患有哮喘多年,曾多次半夜在家发病差点致命。

  “最害怕的就是老人家半夜发病,万一我们都睡着了没有发现,后果不堪设想。”张老伯的女儿阿慧说,因为担心父亲半夜发病,她睡眠质量很差,导致长期失眠。而且张老伯一旦病重就需要入院治疗,经常奔波于医院和家之间,更让阿慧和家人吃不消。

  阿慧告诉记者,她想将张老伯送到养老院,但考察了她家附近的多家养老机构,始终不满意。“养老院不能刷医保卡,小毛小病也无法直接在养老院诊治,一旦老人家突然发病怎么办?有些养老院一个护工要同时照顾好几个老人,怎么忙得过来?

  一个地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数的10%及以上,就意味着该地区进入了人口老龄化阶段。苏州市老龄委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苏州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接近160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4.1%。这意味着苏州早已进入了人口老龄化阶段。

  老龄化总是与老年病相伴而行。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苏州大学副校长熊思东提出,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他指出,目前患病老年人群就医是一大难题。他认为,大部分养老机构只能提供起居饮食服务,容易耽误了老人疾病的医治。

  “我们可以看到,目前医疗机构是无法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的。”熊思东坦言,大医院的床位长期紧张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社区医院,尤其是位于中心城区的社区医院,床位同样紧张。患病的老年人在病情得到缓解之后,不可能长期留在医院进行康复和护理。"

  “重点是加强‘医’的元素,‘医’的元素要进入到养老机构,除了一些基本的资金的支持外,可能还有政策,政府更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支持。”熊思东说。

  【破题】

  “医养融合”各环节将有详规可依

  实际上,医养结合模式近年来已在不少地方出现。在苏州,由于受到医保不联网等现实条件的制约,在养老机构中内设医疗机构一直没有得以实现。养老院采取与最近的社区医疗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以弥补养老机构内部医疗服务缺失的问题。

  苏州市卫生部门负责社区卫生工作的计永昌表示,社区医生每星期前去养老院为老人服务1-2次,这一方法可行,但从效果上看仍然“不够”:“很多老人需要更频繁、更贴身的医疗护理服务,他们希望,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最好能设在一起。

  据计永昌介绍,在去年10月,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制定了《养老机构医务室、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对设在养老机构内,为养老机构患者提供老年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等诊疗、护理,以及急诊救护、心理护理、康复指导的医疗机构,做了设置标准的具体规定。

  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主任会议审议了《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草案)》,其中,作为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中的一项重要项目——《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将于近期接受一审。

  记者注意到,“对在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内开设的护理站,给予开办补贴,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是写入《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苏州将通过立法,制定相关条例,解决养老工作中存在的诸多突出问题,保障和规范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把现有分散的养老服务政策规定整合起来,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家庭、社区、机构、单位等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对居家养老、社区照料、机构养老等工作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

  【探因】

  护理站的“进驻”,未必能一蹴而就

  但与此同时,计永昌也告诉记者,由卫生部门审批和监管的护理站和医务室,相关申请已向社会放开。有“许多人来咨询过,但目前还没接到过正式的申请。”由此可见,对于护理站,民间资本采取的态度更多是观望。

  记者来到位于北环西路、开办了9年的苏州夕阳红护理院。采访当天,这家护理机构里住了606名平均年龄在81岁的老年人。这些老人,主要因失能失智在这接受医疗护理和照料,其余35-40%为临终关怀。

  该护理机构院长刘军告诉记者,这些老人里,有九成以上是由大医院等上级医疗机构转来的,一成是从养老院、家庭或其他护理院里转来。作为医保定点护理院,这里的收治对象均为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入院前必须接受病情评估,住院护理满1个月后,需对治疗效果进行阶段评估。

  对于当前养老机构内医疗服务的缺失,刘军深有感触。“有一次敬老院打电话来,说有位生病的老人要转到我们这。我们跑过去一看,老人全身严重发黄。”刘军说,比如这样的黄疸症状,若不在早期得到正确诊治,这位老人不仅自身很危险;如果是肝炎引起,在养老院里还会有传染开来的隐患,后果严重。

  他认为,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都是老人,老人的客观特点决定他们对医疗有极大需求,医、养本就该融合。而与此同时,刘军也表示,护理站在养老院的成功“进驻”,未必能一蹴而就。他举例,护理机构尽管有民政和卫生部门的补贴,以及人社部门的医保结算,但这些资金是相对固定的。由民间资本主导的护理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尽可能减少成本投入。“像康复设备的配备和人员服务,医保对此不给结算,又没有硬性的规定,那么这块服务完全是可做可不做。

  多年来,刘军一直希望所有的护理机构能有一套基本服务标准,这是对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的质量杠杆,今后同样适用于养老院内设的医务室或护理站。

  计永昌对此也坦言,今后怎样对这些医务室、护理站的服务质量进行长期有效的监管,确实是卫生部门将面对和思考的问题。计永昌说,这需要多方面、多方式的努力,甚至可借助突击检查,或不排除引入第三方。

  【纵深】

  今年苏州将探索建立护理保险制度

  作为计永昌口中“第三方”的一种可能,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为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今年苏州将探索建立养老护理保险制度。

  “要进一步把扶持政策‘落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民政部门将稳妥推进养老机构“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改革,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使民办和公办养老机构平等参与竞争,并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建立养老护理保险制度。

  养老护理保险制度如何设立?记者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采访到了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他表示,国际经验证明,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缓解老龄化社会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目前我国老年人护理情况与政府提出的‘老有所养’的社会保障目标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孙洁直言,鉴于我国社会存在的较为明显的地区、城乡、职业等差异,应针对不同类型人群设计多元化的、养医护结合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同时,他建议在不降低现有养老保险缴费率、不大幅度额外增加各类群体缴费负担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原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结构,划拨一定比例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基本医疗缴费进入老年护理保险,并适度增强个人责任,来尽快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在我国现行制度中,只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均实行政府、企业、个人三方责任分担、用人单位与个人双方缴费机制。因此,孙洁认为,应先从城镇职工群体开始试点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20%中划转6%的比例、在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6%中划转2%的比例进入老年护理保险费。这样,企业缴费中有合计8%的比例进入老年护理保险,这部分缴费同样实行社会统筹、名义账户记账管理。此外,个人在现行缴费之外,先从1%开始缴费,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逐步提高到8%。”孙洁说。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