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书写新常态下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检察篇章

12.10.2015  10:05

   书写好新常态下  

   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检察篇章  

  ——曹建明检察长在河北检察机关调研综述

  

 

  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河北省检察院调研时与部分在冀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谋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思路与措施。肖杰摄

  

 

  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考察涉案财物管理情况。肖杰摄

  “和谐号”高铁,在燕赵大地上飞驰。轨道边,林木葱茏,河湖棋布;广袤的田野上,洋溢着秋收秋种的喜悦;高速公路上,满载货物的车辆川流不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发展战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取得新的巨大成就。与此同时,经济发展进程中也出现了速度变化、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等趋势性的新变化新特点。检察机关如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10月8日至10日,带着对这一重大问题的思考,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到河北检察机关调研。调研期间,他与河北省党政领导共商发展大计,和河北三级检察院干警共议服务良策,并深入企业实地考察问需,征求在冀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

  牢固树立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意识,善于运用检察“组合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特定阶段,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如何有效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出现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检察机关必须主动思考、有所作为。

  河北检察机关有着重视服务大局的良好传统,特别是近年来,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全省检察机关主动谋划、积极探索,积累了不少新鲜的经验和有益的做法。

  河北省检察院率先垂范,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系统提出8个方面30条具体措施。市级检察院主动跟进,石家庄市院制定《石家庄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构建“沟通互动”“法律体检”“解答难题”三个联系平台,努力为企业提供良好法律服务。保定市院结合保定在协同发展战略中的特殊地位,细化分解服务和保障任务,纳入检察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基层检察院积极落实,石家庄市桥西区院不仅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而且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对企业完善经营管理的“助推器”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保定市涞水县院加强“两法衔接”平台与机制建设,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

  “主动性强、注重针对性、重点明确。”10月9日下午,曹建明在河北省检察院调研时,听取该院检察长童建明的工作汇报后,用三句话肯定了河北检察机关三级联动、服务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做法。他强调,检察机关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最基本的途径是履行好检察职能,最主要的任务是通过司法办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不仅需要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还需要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透明的发展环境。检察机关如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代表、委员们也纷纷支招。全国人大代表胡翎、靳灵展建议,要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在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的独特价值和重要作用,把预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全国人大代表冷继英建议,要加大对企业、学校、社区等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涉检法律服务力度,以全民法律素质提升助推经济健康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刘宝生建议,要加大法律监督特别是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曹建明边听边记,他说,经济发展新常态,势必伴随新矛盾新问题。检察机关只有从检察职能出发谋划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善于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打好“组合拳”,才能增强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