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间消防组织的发展之路

22.06.2016  03:41

 

1907年上海救火联合会成立时官绅合影。 解放后的人民公安消防队。

  我国近代消防发祥地上海,其消防组织形式非常特别:上海地方政府没有官办的消防机构,却有组织健全、设备精良的民间消防组织——上海城厢内外救火联合会。它与公共租界的工部局火政处、法租界的公董局救火会三支消防力量,各自为政,不相统属。近代上海消防事业的发展呈现出“洋人先行、国人步后、政府疲软”的特征。

  城厢内外的民间救火会

  消防是都市社会必须具备的一种功能。明末清初,上海还没有专门的消防队伍,而是由驻防的官兵和县衙衙役兼任火政。嗣后,上海慈善团体办理水龙,出动救火,如:1804年创办的同仁堂(600085,股吧)、1847年创办的厚仁堂、1858年创办的果育堂、1863年创办的济善堂、1869年创办的赞育堂等社会慈善机构都曾兼办消防。这些公益性社团一面担任警戒防盗,一面负责火灾扑救。由于工商业渐趋发达,人口日益集中,各种公私建筑鳞次栉比,火灾已成为危及城市安全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隐患。在火舌漫卷的晚清上海,单靠慈善机构办的消防已力不胜任,于是,民间士绅纷纷设立“水社”“救火社”等救火团体。1905年11月,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的警政科下设有消防处。这是上海第一次出现半“官办”的消防机构。由于上海租界消防队是为了保护租界利益而设立的,因此,租界外的大片华界地区发生火灾,他们置之不理;而清朝地方政府腐败无能,也没有把消防治理列入城市建设的范围,绅商、市民深受火灾之苦,为了自保自救,纷纷按路段、行业、社区等为单元组织救火社。于是,华界的火政作为一种地方公益受到绅商的重视,并在仿效租界火政模式的过程中逐步组织和发展起来。1907年,上海县城厢内外已分东、南、西、中四区设立救火团体。

  这些民间救火团体平时互不联络,发生火警,便争先恐后,争地争水,以致延误时间,酿成大火。于是,租界保险业洋商以火政不良,要求领事转商沪道,遇华界火警,允许租界救火会前往扑救,并提出承办保险,受到华界反对。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总董李平书提出的“主权攸关,力持不可,建议改良内地火政”主张受到绅商们的赞同。李平书与万家公益会总董毛子坚等人联名倡议,将已有的多家救火社组织起来,成立“上海救火联合会”,以加强华界火政。1907年9月25日晚,假借公益社召开上海城厢内外救火联合会成立大会,到会代表300人,宣布将华界39处救火社会合并成统一的城厢内外救火联合会,并推举李平书为第一任会长,毛子坚、穆杼斋为副会长。暂借地方公益所作为联合会的办事处所。上海市政厅将各慈善机构中的消防器材,移交救火联合会管理、使用。这是中国人自己办的在国内具有先进水平的民间救火组织,开了我国民间消防组织联合发展的先河。辛亥革命后,上海城厢内外救火会改为上海救火联合会。救火联合会的成立,虽形成了由分而合,但实际工作仍一如既往。有识之士便提出并区办法,先曾拟定成立六区,后又改为九区。但因政局变化和筹措会所地皮及经费困难等因素久未实现,直至1919年才改建成沪南东区、沪南西区、沪南南区、沪南北区和浦东区救火联合会。新区制的规定,受到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捐资募款,踊跃非凡,上海县知事也批复支持。从1920年至1924年,各区的救火会会所先后建成,并改善设施,购置消防车辆,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景象。

  根据《上海救火联合会章程》的规定,救火员穿戴统一的铜帽、扣带、皮靴、服装等,帽章用各区名称,肩章东区用绿色,南区用红色,西区用白色,北区用黑色,浦东区用黄色,以利于区分来自不同地区的救火会及火场上的协同作战。联合会正副会长用白铜帽白铜双肩章,主任科长用黄铜帽双肩章,纠察员用黄铜帽黄铜单肩章,白金袖章正会长四道,副会长三道,主任科长二道,纠察员一道。各区的正副会长用银质施金徽章标有各区正副会长字样。各区会董用银质徽章标有会董字样。雇员穿戴藤帽、扣带、皮靴等,胸前佩有各区的铜字号码。

  声誉日隆的华界火政

  上海救火联合会发端于上海老城厢,也就是沪南地区。它的成立极大地推动了沪东、沪北、沪西的消防工作。不久,华界地区闸北、龙华、曹家渡、引翔乡及市郊的杨思、闵行、颛桥、马桥、高行、三林等处的救火会如雨后春笋般地陆续建立起来,影响之大,远及江苏、浙江、湖南、四川、福建等省的一些城市。就连闸北巡警局所办的消防机构都难以企及,以致后来不得不并入闸北救火联合会。甚至以后北洋政府、民国政府所设的消防机构也无法取而代之。当时,救火会经费主要靠向各商行、厂店、栈房、居民募捐,部分来自保险业,分为救火季捐、月捐、特捐。沪南救火联合会还有自己的房产(原社团的公房)收入。市政当局有关消防的罚款,也交付救火会,以资补助。救火会会员(消防队员),除雇用少数人员外,多数为义务,主要是一些店家、工厂的志愿青壮年。他们听到火警钟声,便换上制服,全体出发,赶往火场,途中遇到救火车,不论何区的,都可搭乘前往火场。平时则按规定钟点,分班轮值,落班余暇,还搞生产自救,“既可聚集不散,抑藉稍资津贴,于公私两有裨益”。消防组织除平时训练外,于每年5月20日(俗称分龙日或水龙会)举行传统消防演习,比赛操作技能优劣和出水快慢。每逢分龙日,观者如潮。

  随着城市的逐步近代化,租界消防的脱胎换骨,华界消防大有奋起直追之势,沪南、闸北等地区开始规划未来全新的救火会。他们由“洋龙”的人力泵阶段越过马拉车和蒸汽机泵浦阶段,直接进入马达消防泵浦车的近代消防时期。1926年前后,上海华界各救火联合会,共辖有20多个救火会,参与值班和救火的会员达1050人,其中雇员150余人,其他都是义务的。同时,拥有新式汽油机泵浦消防车34辆、扶梯车7辆、自动扶梯车1辆、消防龙头800余只。上海的民办救火会已今非昔比,实力相当雄厚,堪与租界消防队相媲美。正如上海救火联合会给上海县知事的公文中所说:“现在南市火政,外人固无间言,洋商经营之保险,其保险费华界与租界亦已平等,人民亦得以曲突不惊,实由敝会同人廿载苦心经营,得此效果。”由于救火会来自民间,为社会公益应运而生,从而能顺应民众要求,得到民众的支持。20多年里,他们以天下为己任,不辞艰辛,自觉自愿担当起防火救灾职能,声誉卓著。

  为表彰上海救火联合会及会长毛经畴保卫地方的功绩,上海南市商会总理顾履桂于1915年10月呈文官厅,请陆军部内务部转呈大总统奖给上海救火联合会匾额一方,并给该会会长毛经畴“逾格褒扬”,“以励公忠而昭激励”。北洋政府国务院于同年12月16日,奉大总统批令:“应准给予"功孚既济"匾额一方,余如所拟办理”。又经内务部核准,奖给救火联合会会长毛经畴一等三级警奖章。1916年2月20日,上海救火联合会收到由内务部转来的袁世凯大总统题褒“功孚既济”豪华金字匾额一方。作为国家元首,给民办救火会题匾褒奖,这对民办救火会来说,无疑是最高奖赏。这也是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一次。1922年3月,美国驻中国公使休门,致函北洋政府外交部,邀请中国派官员参加在美国旧金山市召开的“万国消防队工程师联合会并太平洋(601099,股吧)沿岸消防队长联合会以及其他有关消防事宜之联合会”。北洋政府当时因派不出人员参加,特令淞沪警察厅,要求上海救火联合会迅速“查照部令”派员参加“万国消防会议”。1922年7月9日,上海救火联合会南区救火会主席朱良材和北区救火会会员徐星斋一起赴美国旧金山参加万国消防会议,经费由救火联合会自筹。这是解放前中国参加过的唯一一次国际消防交流活动,当时举行了非常隆重的欢送仪式。

  救火会的蜕变

  1927年,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继在南京成立国民政府后,上海特别市成立,为了把民办救火会联合会纳入市政的范围,市公安局第二科设立消防股,调查了上海救火联合会的组织机构、经费等事项,并拟一份官督民办的规则(《义勇消防事务督理规则》)呈报市政府。市政府稍作修改后,通令全市各救火联合会、救火会须接受市公安局监督指挥。虽说官办救火会,其实也只是在经费上有所补贴,并未正式改任官制,也未派出官员去管理。在管理范围上,不负火灾扑救之责,仅掌管消防行政、火灾预防、对救火会的监督指挥、救火会经费收支的审核、救火会人员、器械配置的调查考核、火灾发生原因的调查及救火会的奖惩抚恤等事项。救火会的经济来源同清朝末年相差无几,直到1930年后,因当时市政府为统一市税征收,停止地方团体自行收捐,并依据组织计划,划归公安局职掌。市政府将此项经费统一归口市库调拨,由公安局转发各救火会,按月领取。因所拨之款远远不够各救火会开销,故仍常有各种名目的募捐。1935年,全市有救火会21个,义务消防队员(系义务性质,由本人自愿,不支俸给,如遇火警,则临时集合奔赴火场救火)900人,雇用消防队员(常驻救火会,每月有一定薪金)150人,划分为9个责任区,下辖队。日军侵占上海后,百业萧条,民不聊生。遭受战火毁损的各救火会由于经费困难,器材短缺而处境艰难。在日军控制下的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的火政处合并到伪上海特别市政府警察局消防处。一些救火会人员向日伪的官办消防学习,有赌博的,贩卖商品的,跑单帮的。西宝兴路一带经营救火会的陈友生竟摇身一变,组成伪“沪北区救火会”,一面甘受日方宣抚班的节制,一面把救火车改装成运输车,组成运输公司来牟利。这是民办救火会中由蜕变,进而走上汉奸卖国贼道路的一个典型事例。上海民办救火会的良好信誉逐渐被玷污。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上海市警察局接收伪上海特别市政府警察局,下设消防处(负责预防火灾发生)和消防总队(负责火灾扑救)。上海救火联合会恢复组织,统辖全市22个救火分会。各分会都设有会董或理监事、义务会员及雇员、常备队员等,共计2000余人。上海市警察局消防总队想收编,又无能为力。民办救火联合会也不甘寄人篱下,失去地盘。虽然名义上虽维持着“官督民办”,但“官督”是督而相轧,“民办”是办而相争,“官办”(消防总队)和“民办”(救火会)不相统属(消防总队所管辖面积仅37.3平方公里,其余均为民办救火会所辖)。他们为图谋发财私欲而勾心斗角、相互倾轧。一旦发生火灾,闻警纷纷赶到现场,互争水源,抢占阵地,经常引起矛盾冲突,影响及时有效地扑救火灾,每每受到社会舆论的抨击。许多救火会的上层人物已不再是战前的热心公益人士或社会贤达(如著名的民主人士黄炎培就曾担任过沪南西区救火会会长)。领导层基本上被反动分子、流氓头子、帮会人物所把持。南区救火会依靠钱新之、杜月笙的社会闻人身份,迅速恢复日伪时被摧毁的设备与器材,继续保持着“老大哥”的地位。该会出身的夏国梁,还出任上海市警察局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职务;沪北以陈友生拉拢的王晓籁、姜怀素(工商界巨头,与帮会有联系)以及C·C的重要骨干潘公展等做后台;沪西由杨虎的徒弟郑连坤控制;沪东为杜月笙系的浦东银行的赵龙生所支配。在选举国民党政府国大代表及市参议员时,各救火会成了为各自“主子”贿选的总机关。杜月笙当上国大代表,沪南、沪东两区各救火会曾出了大力。此时的救火会与抗战前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

  到1949年初,上海东、南、西、北四个救火联合会统辖着22个救火分会。各会皆有会董或理监事,义务会员及雇员、常备队员等,共计2000余人,拥有救火车、救护车92辆。

  整顿民办救火会

  上海的民办救火会,最初的组成成员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参加者、支持者、同情者,因而,能在租界时期走过一段辉煌的历程,而到解放前夕,地痞流氓混杂其间,为非作歹,甚至被帮派头目操控。然而,这些民间组织已具备了相当的灭火实力,在力量上,几乎与解放后人民公安消防队不相上下,而且所辖地区又多为棚户区。因此,如何发挥他们的作用,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当时,大部分民办救火会人员提高了政治觉悟,纷纷要求政府接管。有的已经自发组织起来,揭发救火会里的黑幕。素居统治地位的会董、理监事、主任们,有的等待观望,有的心中惶恐;少数有罪恶的则四散奔逃;也有人企图浑水摸鱼,捞取经济利益。许多民办救火会经济困难,信誉下降,难以为继。广大人民群众纷纷投书报纸,要求人民政府接管民办救火会。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经过调查了解,摸清情况,对救火会尽快予以整顿、接办。为加强对全市22个救火会的整顿与领导。1949年8月,市公安局在消防处增设了民防科,通告各民办救火会、救火队于8月14日至30日到消防处进行登记整理。同时,确立了团结、扶植、教育、改造的接收整理方针。经过发动群众学习讨论,检举揭发坏人坏事;掌握账册,清点登记财物、器材装备;调整人事,明确录用人员名单等各项准备工作后,正式开始分期分批接收,1950年底顺利结束。原有的车辆和愿意留职的517名消防队员列入市公安局消防处编制序列;原各救火会“××区救火联合会××救火会”的名称更改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消防处××区队××消防队”。从此,隔阂几十年的“官办”“民办”消防统一起来。上海各区的民办救火会获得了新生。

  (作者系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档案处工作人员。田春玲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