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性幸福指数显示:"半边天"重精神胜于物质

27.10.2015  13:07

        上海市妇儿工委公布了委托华东师范大学课题组研究制作的“上海市女性幸福指数”。这一研究始于去年,包含物质条件、家庭关系、事业学业发展、社会环境、身心健康五个维度。结果显示,85.7%的上海女性感到很幸福或比较幸福。

  根据里克特量表五分法,得分0-1分表示“很不幸福”,1-2分表示“不太幸福”,2-3分表示“一般”,3-4分表示“比较幸福”,4-5分表示“很幸福”。上海市女性幸福指数为3.54,其中“很幸福”的占18.7%、“比较幸福”的占67%、“一般”的占13.9%、“不太幸福”的占0.3%。

  上海不同年龄女性幸福指数差异不大;但是,不同婚姻状况的女性幸福指数差异显著。其中,未婚与已婚女性幸福指数大致相同,分别为3.56和3.55;丧偶女性的幸福指数下降至3.44;离异女性幸福指数最低,为3.18。

  值得一提的是,个人收入和受教育程度对上海女性幸福指数无明显影响。但是,“幸福感”存在城乡差异——居住地对女性幸福指数有显著差异,市区女性3.58,高于郊区女性(3.47)和农村女性(3.48)。 

  上海女性幸福指数是综合五个客观维度和一个主观自我评价基础上测得的。研究显示,上海女性的幸福感中,身心健康权重最高,为0.44,其余依次是家庭关系0.20,事业学业发展0.17,物质条件0.10,社会环境0.09。此次调查区域包括上海徐汇、普陀、杨浦、宝山、浦东、松江、奉贤7个行政区;调查对象为上海市常住人口中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的女性;此次调查属于随机抽样:抽取1080个女性进行入户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004份。样本分别来自上海的市区、郊区和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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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主妇幸福指数较低

  除了学生以外,管理类职业人员幸福指数最高,自由职业者、家庭主妇等职业幸福指数较低:学生:3.71;管理人员:3.60;工人:3.57;专业技术人员:3.54;商业工作人员:3.53;普通办事人员和私营企业主:3.52;从事农林牧渔业者:3.50;自由职业者和家庭主妇等职业:3.47。

  上海女性不拜金

  上海女性身心健康指数3.59,高于上海女性幸福总指数3.54。被调查者中,73.1%的女性认为幸福来源于个人身心健康,42.3%的女性选择精神充实愉快,而选择收入高生活富裕的女性仅12.5%。此外,65.9%女性期望子女身心健康,57.7%女性期望丈夫身心健康,而期望丈夫和子女事业有成、家庭富裕的不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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