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江苏优良天数接近四分之三

27.07.2023  13:20

  上半年江苏优良天数接近四分之三

  全省PM2.5浓度同比下降3.0%

  7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省政府有关报告。报告显示,上半年全省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比率一降一升,优良天数已接近75%,太湖治理也取得了新进展。

  今年3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根据审议意见,省政府进行了认真办理,并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提交反馈报告。报告称,今年上半年,全省PM2.5浓度3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优良天数比率74.8%,同比提升2.5个百分点。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91.9%,同比持平,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

  围绕重点领域展开的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新进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力争到2025年太湖湖体水质实现“稳Ⅳ争Ⅲ”,到2030年达到Ⅲ类。今年以来,我省全面加强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监管,治理涉磷企业1.55万家,扎实推进洮滆片区治理和排污口整治,全力压降入湖污染物总量。上半年,太湖湖体水质为Ⅳ类,总磷浓度同比持平,总氮浓度同比下降18.7%。蓝藻水华发生次数同比减少32次,平均面积、最大面积分别减少94.0%、99.1%。

  围绕打好蓝天保卫战,努力实现2025年全省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我省正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持续推进钢铁水泥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煤电机组全负荷脱硝,生物质电厂、锅炉提标改造,以及玻璃、煤化工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同时,以化工园区、原油成品油码头、油船为重点,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动船舶修造、家具制造等行业企业实施清洁原料替代。我省还开展了噪声、异味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围绕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我省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查办案件1175起,移送司法40起。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我省大力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整治率提升至73%。农田排灌系统和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实施以来,已改造池塘超20万亩。目前,扬州市违规占用岸线建设扬子江公园、锦程新能源问题已完成整改,镇江市19个违规占用岸线项目已拆除17个,剩余2个年内完成搬迁。

  围绕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我省正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持续推进7个国家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力争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上,35个地块已被移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得到进一步加强,1757个高风险遗留地块已落实管控措施。

  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正加快完善。目前,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纳入今年正式立法项目,正在进行审查修改。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被列入明年正式立法项目。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正按照立法计划有序推进。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2023—2025年)制定规划正在编制, 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标准正加快研究,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基础支撑。(记者 陈月飞)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