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东台局“三集中”开展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整治

31.07.2015  18:07


  近日,盐城东台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统一部署,采取“三集中”举措对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规范监管,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5户,检查合同1769份,约谈企业3次,发出行政建议书2份、整改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违法格式条款案件2起。
  一是集中组织培训。整治行动前,该局专门对基层分局合同管理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格式条款部分结合有关案例进行重点讲解,使参训人员明晰格式条款含义,掌握不平等格式条款的类型及主要存在问题。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发布合同格式条款案件的查办指导,将省、市工商局下发的各类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及评审意见进行详细解读,指导基层分局如何发案、取证和查处格式条款案件。
  二是集中征集线索。为营造开展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氛围,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该局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征集不公平格式条款。通过在东台消费维权网页上设立“格式条款专栏”,宣传合同格式条款含义,讲解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基本特征、类型和危害性,明确专人网上解难答疑,与社会互动,受理网上投诉。“3.15”活动期间,与消费者协会联手,在市区、中心镇区举办消费维权主题宣传活动,专门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征集处,现场发放《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征集卡》1000份,登记有效线索2条。
  三是集中开展整治。针对消费热点,该局把整治重点确定为旅游、房地产等行业,明确检查重点和内容,基层分局根据辖区具体情况,确定1-2个重点整治对象。该局统一制定了《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检查表》,执法人员对全市30个旅游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审查企业主体资格、合同文本以及2014年以来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以及格式条款的公平性、合法性以及有无利用格式条款进行合同违法欺诈行为,并建立整治主体台帐。对使用自制文本未经备案的旅游企业,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对合同签订条款填写不齐全、合同印章与名称不符等企业发放行政建议书,对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行为的经营者,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