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三集中一专门”审理金融纠纷案件

12.10.2015  12:31
       

  今年来,如皋法院金融案件数量呈现出井喷状态,2015年1-9月全院受理各类金融纠纷案件717件,超过2014年全年收案331件一倍以上,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同比上升126%,信用卡纠纷案件同比上升548.1%。

  对此,如皋法院积极调整思路,通过“三集中一专门”推进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理,切实维护金融债权。所谓“三集中”,即“集中登记受理”,对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提起诉讼的借款类案件,集中指导举证、集中审阅诉讼材料、集中进行立案登记,避免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往来奔波之累;“集中送达文书”,针对金融案件被告多、送达难的特点,对邮政速递退回的应诉材料、传票等法律文书,利用中午、晚上和周六休息时间,组织人员集中送达。“集中开庭调解”,对同一金融机构起诉的案件,相对集中安排时间开庭或调解,有时半天就安排2-3件,提高了办案效率。所谓“一专门”,即对金融案件实行专业化审判。7个基层法庭每个庭相对固定一名法官审理金融纠纷案件,民二庭、知识产权庭则明确两个合议庭专门办理涉金融纠纷案件,提高了此类案件的专业化水平。通过多措并举,取得明显效果,2015年1-9份已审结金融纠纷案件521件,解决纠纷标的额达18568万元,结案率达72.66%,平均审理天数为比全院各类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少用9.15天,及时、有效地维护了金融债权。

  

      作者单位: 如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