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三轮车原从业人员条件合格者可享六成社保补贴

13.08.2015  13:27

   中国江苏网8月13日讯 (记者 张琥)8月12日,记者从宿迁市三轮车整治办公室获悉,为解决三轮车禁行后原有从业人员出现就业不及时、收入减少、缴纳社会(养老、医疗)保险等问题,宿迁市人社局出台三项帮扶政策,切实解决三轮车原从业人员的生活难题。

  这三种帮扶政策分别是:将对未能实现就业的三轮车从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认定就业困难对象,纳入街道、社区就业困难群体援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所缴纳社会保险费60%的社保补贴,可连续补贴3年。对于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记者了解到,此次保险补贴面向登记失业的三轮车原从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含三轮车原从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特困职工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人员、残疾人、未就业被征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