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检察官手记三]纪萍:从“迎春之死”说家暴

25.03.2016  11:47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家庭暴力已不再是家务事,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江苏常州女检察官纪萍通过“迎春之死”手记文章以案释法,为您解读《反家庭暴力法》要点及亮点。这也是作者自《女检察官手记》在江苏检察网连载后再次独家授权发布的系列文章。敬请关注。

 

  看看,弱女子遭遇长期严重家暴时,娘家人婆家人都干了些什么?!

  从“迎春之死”说家庭暴力(三)

  上回说了金陵十二钗之一的迎春是《红楼梦》中唯一一个死于家庭暴力的大家闺秀,迎春般的懦弱隐忍是长期遭遇家庭暴力的女性的通病,而中国家庭家族成员对家暴的较高容忍度也是家暴频发的原因之一。

  

  娘家人婆家人 该出手时得出手

  迎春出嫁后第一次回娘家即向王夫人哭诉遭遇,虽说王夫人也潸潸落泪,可迎春稍有不想回婆家的意思,王夫人即刻规劝其认命:“不过年轻的夫妻们,闲牙斗齿,亦是万万人之常事,何必说这丧话。”孙家派人来接迎春,娘家人没一个人理直气壮地传个话给那厮,令他收敛淫威,也没谁出面挽留可怜的迎春再住几日,迎春“只得勉强忍情做辞了”。迎春第二次回娘家是参加宝钗生日派对,她再次向长辈姐妹哭诉不堪家暴,还是没人出面调停挽留,当天即被孙家接回,不几日即传来她的死讯, “可怜一位如花似月之女,结缡年余,不料被孙家揉搓以致身亡。”又正撞上贾母病重,不宜惊扰娘家,迎春即被孙家草草埋了。

  令人不解的是,“白玉为堂金做马”的豪门望族老贾家对于自家女儿在婆家的悲惨遭遇为何如此逆来顺受,不为自家女儿出头,迎春死了贾府也没一个毛人敢去讲理,就算是小老百姓家,自家闺女惨死在婆家,娘家一大群人直接就打上门去了,而贾府却安分得出奇,宝玉虽提出过“接回家来住”,却被视为“呆子主意”不了了之,迎春直至惨死都没见得娘家一丁点救助,老贾家为什么如此窝囊呢?

  其实不难理解,古代女性本来地位就低下,且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姑娘是别人家的人了,和娘家仅仅维持形式上的血缘关系而已,况且彼时贾家被抄后家道中落,哪还顾得上出阁的闺女呢。设想,如果有娘家人撑腰,帮助迎春摆脱不幸婚姻,她肯定不会死得那么急促那么悲惨。

  从古至今,中国家庭家族成员对家暴的容忍度相对较高,有调查显示:遭受家暴的女性只有35%告诉过亲属,其中仅有25%得到全力保护支持,就是说,只有一成不到的能得到亲属的全力保护救助。性格懦弱的迎春她们,自我保护能力、处置复杂纠葛的能力几乎为零,没有外界的救助,靠自身断断难以摆脱不堪的婚姻。

  当长期忍受家暴的妻子向亲属求救时,亲属们出奇一致的充当“王夫人”——劝和不劝离,结果是,一桩桩悲剧发生了。被告人孙兰新婚不久就发现身为高级工程师的丈夫在外包了二奶,孙兰忍着,伤心的时候就抱着院子里的那棵香樟树痛哭一场,忍了30年的精神家暴,泪水浇灌的小树长成了参天大树,一双儿女长大成人,有了第三代,丈夫依然如故地不断公开更换情人,还与她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就构成重婚罪,很遗憾,孙兰并没求助于法律。

  (反家暴艺术展作品 万箭穿心)

  精神的摧残万箭穿心,孙兰终于忍不住了,抡起拖把将酒后酣睡的丈夫活活打死。笔者询问孙兰的兄弟姐妹:为何不帮助孙兰摆脱痛苦的婚姻?他们这样回答: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这种事亲属不好多管,再说离婚对女人来说是没脸面的事……离婚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离婚不等于丢人,一个性格懦弱的弱女子,作出离婚的选择比做出结婚的选择要难得多,娘家人该出手时就出手,而不是消极旁观或劝和,娘家人都不能主持公道,还能指望谁?!

  说了娘家人,不得不说说婆家人。被告人李惠琴遭遇丈夫赵益明13年家暴,耳膜被打穿,脚筋被打断,还有惨无人道的性虐待,李惠琴要离婚,婆婆及赵益明的兄弟姐妹威胁她:“离婚你没脸面不说,赵益明也不会放过你和你娘家人!”齐心协力把李惠琴捆绑在家庭暴力的战车上,置女性合法权益而不顾,亲属的庇护助长了赵益明的暴虐凶残,李惠琴拒绝性暴力,丈夫扬言如不满足他就要对13岁的女儿下手,李惠琴扑了过去,将丈夫活活砍死。开庭时我作为公诉人要求法庭从轻减轻判处被告人,当婆婆的高举儿子遗像携全家大闹法庭,一干人拽住我的双腿不让挪步,破口大骂,强烈要求判处李惠琴死刑,为她儿子偿命。虽能理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伤,但还是得说说她:“如果当初你们能站在公正立场出面阻止暴力,协助离婚,或许你的儿子能痛改前非,或许他们还能破镜重圆,结果肯定不会这么悲惨!”严重施暴者一般具有性虐待等心理疾病或赌博、酗酒等恶习,并且很难自我修正,双方亲属就该积极协助被害一方办理离婚。

  那么,如果娘家人婆家人就是不给力,怎么办,别急,《反家暴法》出手了,规定: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未完待续)

  

  (中国第二部反家暴电视剧,《不要与陌生人说话》姐妹篇,李幼斌主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