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安监局“三强化”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06.02.2016  10:59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连云港市安监局采取“三强化”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一是强化安全宣教,积极营造共同关注烟花爆竹安全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并以非法生产经营事故和严肃查处的非法违法大案要案为典型案例,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常识,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全市安监系统共发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近10万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短信等载体投放烟花爆竹安全公益广告近10万条次,营造出春节期间大家共同关注烟花爆竹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重点监管,严格落实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规范经营。严格许可程序,严审安全条件,严把安全准入关,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各地安监部门在季节性零售经营布点方面,切实加强与公安、消防、工商、城管与执法局等职能部门的对接与联合,切实做好季节性零售经营点的布点和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经营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确保规范安全经营。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流向登记管理,完善产品购销合同备案和出入库登记工作。加强烟花爆竹储存管理,严格按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和数量进行存放,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堆垛。加强烟花爆竹配送管理,批发企业使用标有安全警示标志的封闭式箱式货车向零售单位配送烟花爆竹,特别是市区的烟花爆竹配送按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段进行。突出对乡镇农村、城郊结合部和居民区等重点区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并要求各地严格落实节后安全监管,确保未售产品全部回收到位。

三是强化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各种烟花爆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专门下发《2015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联合多部门对各县区、乡镇(街道)开展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督查并组织回头看,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行为,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

连云港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