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检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服务非公企业

23.05.2016  10:23

  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获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欢迎。检察官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同样被传为佳话。5月9日,泰州市检察院出台《泰州市检察机关办理非公有制企业案件工作规范(试行)》,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记者梳理规定发现,紧贴检察职能是这个文件的主要特色。其中,办理非公有制企业案件“三大纪律”是:不得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不得违法拘留、逮捕企业涉案人员;不得干扰和损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这些纪律等于给非公企业一道护身符。  与“三大纪律”一样,“八项注意”同样精彩。据了解,泰州检察机关办案中,将注意平等保护各类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注意深化非公有制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注意重点整治妨害经济发展的渎职失职犯罪,注意慎重发布企业涉案信息,注意司法办案风险预警和控制,注意结合司法办案开展类案分析,注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注意强化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等非公企业团体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把握非公有制企业的司法需求,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