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印发《江苏省省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06.09.2017  15:52

  为推动省级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印发了《江苏省省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13号)。《管理办法》共5章23条,包括责任分工,财政资金补助范围和标准,资金的申请、拨付、清算,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等内容。《管理办法》的印发,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快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确保按照省政府部署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分离移交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