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起诉离婚欲抛弃车祸致残妻子 为达目的他去妻子单位和家中闹事

24.04.2015  18:29

  法院最终认定夫妻不和判决离婚,妻子认为前夫构成遗弃已提出上诉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丈夫在妻子车祸致残后不仅不闻不问,反而不断制造矛盾,意图以夫妻不和的名义起诉离婚。近日,审理此案的泰州海陵区法院同意两人离婚,对女方控诉男方遗弃的事实并未追究。日前,女方律师已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晓芸(化名)和丈夫张涛(化名)都是1986年出生,2012年初结婚,两人婚后感情很好。但2012年10月的一场车祸,改变了两人的命运。当天中午,晓芸趁下班空隙和丈夫外出庆祝。不料,在回单位的途中,两人骑电动车时发生了车祸,丈夫无大碍,晓芸的下肢却被撞成残疾。

  “谁知半个月后,张涛就和公婆将我骗到了公证处,将婚房财产88%的份额转到了公婆名下。”隐约意识到丈夫意图的晓芸赶紧去取消了公证。此后不久,她就因为病情严重转到了上海治疗,这期间她要求丈夫陪同前去,丈夫却始终拒绝,此后便不再露面。2013年1月,晓芸收到了丈夫起诉离婚的法院传票。丈夫前后两次起诉离婚,但法院都未判离。

  晓芸说,为了逼她离婚,张涛在两年间数次带人闹事,去她的单位和家里进行滋扰,无奈之下家人多次报警。2014年底,海陵区法院第三次开庭,认为双方婚内矛盾已无法调节,判决同意离婚,但迄今还在治疗且已经欠下30万元医药费的晓芸,只获得男方3万余元的财产分割和1.5万余元的赡养费补偿。其中,对于男方遗弃的事实判决并未提及。

  “如果身处于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受难,另一方只要不断地闹事以达到离婚目的,那么婚姻还有什么保障可言?”晓芸说。

  “婚姻法规定了夫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但是婚姻法同时规定,感情破裂是可以离婚的,所以男方就不断制造冲突,达到离婚目的。本案其实是离婚权利和夫妻扶持义务的矛盾。”江苏衡鼎事务所的许英律师代理此案,日前已向泰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江南时报记者刘浩浩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