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拍到妻子出轨证据 敲诈妻子给钱了事

17.06.2015  17:16

  中国江苏网6月15日讯(记者彭颂珂通讯员李魁王康)丈夫长期在外打工,怀疑妻子背着自己搞外遇,安装摄像头在家监视妻子,不料拍到妻子出轨证据,竟以此要挟妻子5万块钱。近日,徐州市沛县法院审结一起夫妻之间互相不信任,妻子出轨,丈夫敲诈妻子获刑的案件。

  长途司机长期不在家,心理不安怀疑妻子

  现年40岁的刘某是一名驾驶员,给他人当司机跑长途拉货,一个月的时间有大半时间不在家,因为双方生育了一男一女,留在老家由父母照顾。他们两口子在沛县县城租房子居住。或许是人到中年压力大,刘某每次出去回来都怀疑妻子有对不起自己的行为,也就带着这种怀疑,刘某整天意志消沉,没有工作动力,不想出去开车。

  微型摄像头装家里,心怀忐忑查究竟

  为了能对妻子的行为进行全面了解,也为了自己的心安理得,刘某从网络上购买了微型摄像头装在妻子自己家的卧室里。刘某不希望自己的妻子出轨,希望这个家庭完整的存在。就这样刘某带着这种忐忑的心出发了,需要跑一趟长途,大概20天左右才能回家。

  可恨妻子有偷情,忍无可忍发要挟

  刘某的妻子真的没有让他猜错,在刘某出差的20多天里,每天都有一个男的准时到他家睡觉。看着这样的画面,刘某顿时失去理智,他将妻子和他人发生关系的图片打印出来,让妻子的家人传看,眼看着这样的事情要闹大。妻子家人想着和平解决,却被刘某要求妻子和想好的必须给5万元才能将此事了结,否则将照片和视频传播出去。

  情人见状说没钱,妻子无奈去报警

  就在刘某向妻子和他人索要钱财的时候,妻子的相好却以没钱为由,拒绝了刘某妻子向自己讲的给钱了事。妻子忍无可忍,却发现自己现在是里外不是人,可以说是多行不义必自毙,自己既没有钱给丈夫,相好的却胆小不敢也不愿承担。无奈之下,妻子以受到敲诈为由报警。公安机关侦查后,刘某对自己要挟妻子钱财的事情供认不讳。检察机关以敲诈勒索罪向沛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构成犯罪

  沛县法院在审理查明上述案件事实后,考虑妻子在本起案件的发生中存在一定过错,且本起案件刘某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且其行为得到了妻子的谅解,法院根据上述量刑情节,遂于2015年6月11日对此次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刘某当庭表示服判,但是他内心的那份伤害或许无法抚平,妻子对其不忠,并不是其走向犯罪道路的理由。(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