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小三同居生子 原配妻子无奈告重婚

04.06.2016  13:55

  丈夫抛妻弃子,公然与小三同居,妻子多次上门理论,不仅无法挽回家庭,甚至遭到丈夫和小三的联合辱骂。走投无路的妻子一纸诉状,将丈夫和小三一起诉至虎丘区人民法院。

  2009年,宋某与王某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可是本该相濡以沫的夫妻关系却在2012年遭遇寒潮。这年,王某与比自己小8岁的年轻大学生范某“一见钟情”,自此二人开始了地下情。王某乐意地享受着“齐人之福”,经常以加班为由外出与范某相会,二人还租住一处高档公寓,心安理得地建起“第二家”。之后,王某回家时间越来越少,对妻子也愈发冷淡。

  然而,随着妻子生下一子,王某的心绪乱了。儿子的到来让王某内心有了几分愧疚。“我考虑过要不要为了孩子回归家庭,”王某坦言,“但是后来她(范某)也怀孕了。手心手背都是肉。而且我和老婆的感情确实没了,我们经常吵架。”最终,王某还是不顾道德的“枷锁”,光明正大地住进了“第二家”。

  得知真相后,宋某多次上门劝夫归家,不但无果,反遭丈夫和小三的辱骂。丈夫在与小三同居期间不仅对妻子和儿子不管不问,甚至连抚养费也一毛不拔。妻子无奈哭诉至法庭。

  考虑到夫妻二人之间感情已经破裂,王某身心回归家庭已无可能,经法院调解,宋某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宋某撤回重婚罪自诉与王某自愿离婚,双方婚生子抚养权归宋某所有,并由王某和范某给付宋某人民币65万元。

  法官提醒:婚姻是家庭和社会的总开关,是子女成长、成才的基石,因此婚姻绝不能成为心血来潮的决定,双方要认清婚姻所伴随的责任和义务,在婚后生活中要相互体谅,自制自律,共建美好的家庭生活。

编辑: 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