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5年耗资2000万 江阴一企业告赢美国商务部

12.12.2015  10:50

  玛斯特告赢了美国商务部!记者8日从无锡江阴市商务局获悉,经过近5年时间、耗资2000万元的漫长诉讼,德玛斯特终于使美国国际贸易法庭对2011年美国商务部发起的“双反”终裁进行“翻案”,这意味着对于“原产于中国的钻杆”反倾销反补贴案件最终撤销,中国钻杆企业可重新出口美国市场,参与公平的国际竞争。

  据了解,2010年2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裁定,来自中国的油井钻杆在美国构成倾销,危及了美国制造商的利益。2011年2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终裁,认定自中国进口的钻管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性损害威胁。据此,美国商务部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0.00%-429.95%,德玛斯特税率倾销幅度是69.32%,将对从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石油钻杆和钻铤征收69.32%-430%的反倾销关税和18.18%的反补贴关税。

  作为全球少数集成化钻杆生产商之一,德玛斯特钻具40%的产品出口至美国,占美国钻管市场近六成份额。2008年,德玛斯特全年对美外贸出口6597万美元,占其出口总额的57.6%。2011年“双反”终裁后,该企业全年出口美国数据骤降为零。为维护企业的正当利益,德玛斯特举起维权之剑,正式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诉讼。在这份状告美国商务部的诉讼书中,德玛斯特共列出了16个诉讼点。一旦德玛斯特胜诉,国内其它钻管企业可以参照相关终裁结果,卸下沉重的税务负担。

  在2011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6名委员的最终投票中,有3票认为中国输美钻杆存在损害威胁,另外3票则认为无损害威胁。按照规定,“认为有损害威胁”的票数达到或超过半数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即可作出肯定性裁决。在上诉过程中,德玛斯特的律师团队认为这个肯定性裁决没有大量证据记录的支持,并且这些记录很清楚地显示了没有损害或者损害威胁。美国国际贸易法庭随后遣回案件,要求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重新审查记录并投票。这一轮的投票结果是3比2,表明中国输美钻杆对美国产业没有损害,并获国际贸易法庭肯定。不过,美国工业联合会又把这个无损害投票上诉到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庭,认为国际贸易法庭的判决不对。双方口头辩论在11月3日举行。在没有先例的情况下,11月6日,法庭36号判决认定了无损害投票的有效性,这也意味着德玛斯特最终赢得了这场诉讼,相关的反补贴也最终被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