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去年查出3万条有害网络信息
网络空间虽是虚拟社会,但绝不是个人发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自留地”。近来,我市就有几名网友因在网络上捏造事实散布谣言而被公安机关讯问。
网上发谣言被调查
谣言类信息,是有害信息的一种,对公共秩序影响比较大。每年,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查处的谣言类信息有30条。这类有害信息隐蔽性强,网站后台筛查时无法自动屏蔽。
一些人或因无知,或因无聊,对道听途说的事情,不经调查核实、不做任何分析就在网上乱发帖,甚至对事件添枝加叶。今年3月18日,题为《外国语学生刀刺老师,是真的吗?》的帖子发布后,引来各方关注。当天,市网安大队民警迅速调查,发现该帖属于旧事重提类谣言。发帖人“瞬间精彩”说,自己今年偶然听到这个事件,想问问有没有人知道真相。靖江公安微博、微信平台随即发布辟谣信息,“瞬间精彩”也当即发帖澄清,这才平息了一场闹剧。
“不得了,好几个小孩在泰和国际城被人贩子拐走了!”今年2月3日,一则名为《泰和国际城发生小孩失踪》的帖子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帖文称,泰和国际城出现专门趁乱拐带小孩的人贩,已经有多名小孩失踪。市网安大队当天发现该帖后,立即向公安局城中派出所、110报警指挥中心求证是否接到相关报案。经调查,我市警方并未接到此类报案。面对民警的盘问,发帖人坦言自己是道听途说,并不清楚究竟有没有小孩真的在泰和国际城走失。发帖是为吸引人气,引起其他网友注意,并没有意识到发帖带来的后果。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教育,发帖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将帖子删除,并再次发帖对外澄清事实。
去年查出近3万条有害信息
市网安大队民警介绍,去年,网安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共审查出近3万条有害信息。有害信息的范围很广,主要是含有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凶杀、教唆犯罪等危害社会秩序的内容,或者是含有攻击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制度、党和国家领导人、破坏民族团结等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
民警表示,部分网民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匿名或化名向网上发帖就不会被查出来,心存侥幸,认为在网络中可以“胡来”,导致“祸从口出”触犯法律。网安大队立足职能,利用网络技术力量,加强网络巡查、追踪,只要属违法信息,发帖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网民因乱发帖被行拘五天
网络时代,信息传播速度迅速。三人成虎,原本子虚乌有的事情一经网络传播,就慢慢演变成了“事实”。
去年5月9日,我市停水。网友们纷纷猜测停水原因。一名昵称为“mimi”的网友发帖“没有通知就停水,没有水怎么做饭?求解释,求真相”,吸引了众多网友跟帖,有网友回复停水原因称“听人说是长江里有什么农药翻进去了”。一时间,网上、微信上,大家疯转农药船翻了引起长江水异味。随后,我市一时出现抢购矿泉水的现象。还有网友在某论坛上发布《靖江停水事件元凶已查到》的帖子称,靖江自来水有异味,是某老板在长江边搞深水码头,废弃了几十个外表有剧毒的桶所致。后来该网友在接受民警调查时,表示自己是在排档吃饭时听人说起这件事,在办公室闲着无聊就随手发帖。
随意捏造事实,面临的很有可能是牢狱之灾。我市恢复供水后,网友“紫非”在某贴吧发布题为《劫矿泉水受阻,将人砍伤致死》的帖子。网安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网贴内容纯属虚构。“紫非”表示只是为了引起大家注意,自己也认识到了错误。但是帖子在网上迅速流传,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最终,“紫非”因谎报险情、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五天。
市网安大队提醒网友,在网上发帖一定要负责任,要文明上网、守法上网,切莫触犯法律红线。网络信息流量巨大,真假难辨,必须时刻提高警觉,提升分辨能力。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时,必须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不要侵犯个体的隐私权以及集体的合法权益,否则容易构成网络造谣,受到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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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上网消费者有前款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