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举牌悬赏3万寻证人:谁撞死了我妻子?

26.12.2014  15:36

  

  25日,张习飞的家人在事故现场立牌悬赏,寻找目击证人。

  12月25日中午1点过,26岁的杨尚又来到了成都市新都大丰街道的一个路口,路口旁边立着一块他制作的“悬赏目击证人”牌,上面写着:2014年12月6日,早上5点20分至5点30分左右,在此地发生车祸事故,受害人当场死亡,肇事者逃逸。望知情人士提供有效线索,情况属实,定有3万元重谢!

  12月6日,杨尚的妻子张习飞在大丰蓉北路入城方向的绕城高速入口100米左右的地方遭遇了车祸并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在过去的两个星期里,杨尚多次来到这里。他和警方共发放粘贴了200多份“寻人启事”,希望能有知情人士提供线索。12月11日,一位目击者称肇事车辆为红色货车,但是未看清车牌号。目前,警方正在全力侦查中。

   一通电话

    妻子迟迟没去上班

  12月6日上午9点过,杨尚接到妻子所在商铺老板的电话,“张习飞出事了!是车祸!”还在家里的杨尚脑子一下子懵了:“怎么可能!”商铺老板继续说,今天早上7点过,见张习飞迟迟还没有到门市开门,便打了张习飞的电话。结果接电话的人却是民警,并告知了张习飞被车撞的消息。

  杨尚知道,商铺老板不会说谎,妻子张习飞绝不可能到了7点还不开门市。妻子每天早晨4点半就起床,5点从家里出发,骑着赶往20公里外的工作地,每天6点便早早地将门市打开迎客。为了养好两个女儿,妻子几乎从没有休过假,每天上班从不间断,因为她每个月两千多元的收入是家庭的经济支柱。

  “赶紧去交警大队!”在商铺老板的提醒下,杨尚立刻来到交警队,得知妻子因为车祸不幸去世,人已经被运往了殡仪馆。在殡仪馆,杨尚见到了自己的妻子。他怎么也想不通,早晨5点出门时还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一个谎言

   妈妈很久才能回来

  三个多月前,张习飞在荷花池一家商场找了份替人看管服装店的工作。丈夫杨尚一直处于无业状态,每天靠拉三轮赚点微薄的收入。为了节约生活开支,夫妻俩从城里搬到了城外,借住在团结镇的一位亲戚家里。城里的表姐劝张习飞住自己家,这样每天上班就不用如此辛苦。但是张习飞谢绝了表姐的好意,因为她放不下两个宝贝女儿。

  大女儿晴晴7岁,正在上小学,平日里乖巧懂事,偶尔的叛逆也能被张习飞迅速“降住”;小女儿才5个多月,还不太会说话,只能咿呀学语。听说小孩子取丑名好养,张习飞便和丈夫给小女儿取了个小名“丑丑”。丑丑最黏的就是母亲,每次母亲一逗她,小家伙便咯吱咯吱笑个不停。

  张习飞离世后,杨尚不忍心将这个消息告诉给大女儿。但是由于很多亲友都得知了噩耗,聪明的大女儿从大人的言语中也猜出了大概。她不停地问父亲,“妈妈在哪儿?我要见她。”杨尚只好敷衍她“妈妈出了点事,要很久才回来。”接下来的几天,大女儿越来越着急,不断央求着见母亲,心如刀绞的杨尚牵着女儿的手来到殡仪馆。“当时她的情绪一下子就失控了,拉也拉不住。”杨尚红着眼睛哽咽着说。“自从她妈妈去世后,晴晴就变了一个人,很叛逆很暴躁。只要听到有人议论妈妈的死,她就会乱骂别人,完全不像以前。”杨尚说,女儿是受了刺激才会这样。

  记者见到杨尚时,他正抱着5个月大的小女儿。还在襁褓中的丑丑完全不了解这场灾难对她意味着什么,她睁着明亮的大眼睛好奇地望着这一切。她还不知道,平时最爱逗自己笑的妈妈已经不在了。

   一种坚持

   丈夫凌晨发传单寻人

  由于肇事者逃逸,且当日的监控视频资料模糊,警方掌握的线索比较有限。警方也四处征集目击者寻找各类线索,全力寻找肇事者。

  为了早日找到肇事者,杨尚把两个女儿交给母亲照顾后,便开始寻找线索。从12月6日起,他频繁来到事故地点,在附近公路围栏、电线杆等各个角落张贴用A4纸打印的“寻找目击证人”的传单。凌晨5点到6点,他便举着传单四处询问过往的路人和车辆。黑灯瞎火,一个大男人突然凑到自己面前询问,不少路人都被“吓到”。杨尚也很无奈:“大家见到我一上前,都躲开了。”在事发后的两个星期,杨尚和警方一共张贴了200多张“寻找目击证人”的传单。

  在此期间,12月11日,在事发后第五天,警方和杨尚接到了一位目击者李先生的电话。李先生称,当时自己也是驾驶一辆货车从事发地点经过,肇事车辆就行驶在自己的正前方。“我亲眼看到,那辆货车先是把女孩挂倒,后轮又碾压过去。”据李先生回忆,当时肇事车辆是一辆红色双桥小货车。“应该是‘川’开头的车辆,我敢90%确认。”李先生说,由于外面下着雨,自己车里开着暖气,玻璃窗雾蒙蒙的,车牌号未看清。“我万万没想到,驾驶员后来逃逸了!”警方根据这一信息对该时间段的过往车辆进行了多番排查,但是仍然需要更多的信息进行确认锁定肇事车辆。

   无奈之举

   家里困难但仍悬赏3万寻线索

  由于还需要更多的线索来锁定肇事者,杨尚需要让更多的人看到自己写的“寻人启事”。

  担心传单太小不够醒目,23日,杨尚从楼下一家废品回收站找来了一块长约2米,宽约0.8米的长木板。一开始是由老丈人张先生用红色毛笔在木板上写了一则“启事”。由于担心手写看上去“不正规,像骗子”,杨尚便又来到附近打印店,花了60元钱打了一张“正规”的启事,并标明悬赏金额3万元,贴在木板上。24日,他骑着电瓶车将木板拖到了妻子出事的地点。此后,在距绕城高速入口100米附近,就多了一块蓝色“广告牌”。

  “就是想帮死去的妻子讨个说法。”杨尚说,妻子的父母都是60多岁的残疾人,自己的父亲是高血压、母亲是糖尿病,妻子遭遇意外后,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更是跌入谷底。“尽管家里困难,但是只要有目击者能够提供有效线索、找到肇事者,3万元悬赏金东拼西凑也不会少人家的。”杨尚说,只要肇事者一天没找到,他的“广告牌”便会一直立在那里。

   警方:希望知情者提供线索

  记者了解到,警方正在全力追查肇事男子。由于事故现场没有任何事故车辆的散落零部件,且案发时天色较暗、事发地位于公路外侧车道、加之监控摄像头角度等原因,能够从现场或者监控视频里获取的有效信息比较有限。

  “我们根据目击者提供的信息,对附近范围内的各个路口、电子眼等处进行一一排查,并让目击者把监控视频里的车辆进行辨认比对,以锁定肇事车辆。”陈警官告诉记者,警方将加大对大数据的分析,寻找收集各类线索证据,尽一切努力找到肇事者。

  警方表示,肇事者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警方希望事发前后经过事故现场的市民能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线索,警方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同时,警方敦促肇事者尽快归案接受处理。名词解释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包括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见习记者 张元玲摄影刘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