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日报》6月18日头版报道:扬州新增20万吨社会仓容

04.07.2016  23:20

扬州日报讯6月17日,从扬州市粮食部门传来好消息,扬州上报的20万吨夏粮收购租赁社会仓容全部获批。据悉,扬州是全省首个获批社会仓容纳入托市收购的地区。扬州市粮食部门表示,新增的20万吨租赁社会仓容目前已全部投入夏粮托市收购。

据了解,针对今年全国性粮食仓容紧张的严峻形势,省政府同意,在仓容紧张的地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推荐国有粮食骨干企业,在其管理能力范围内租赁社会仓储设施纳入托市收购。地方骨干粮食企业租赁的社会仓容必须具备土地、房产等资产证明,无债权债务纠纷,仓储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具有当地安监、消防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符合防火、防汛、防污染等安全要求。

为此,全市粮食部门逐乡排查社会闲置仓容,落实初步租赁方案,共选择粮食加工企业6家、工业企业8家、罩棚仓企业4家,仓容总量19.8万吨。宝应县粮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共同上门协调,落实租赁社会仓容4.1万吨。各县(市、区)粮食局努力创造条件,对照租赁社会仓容的条件和要求,搞好仓储基础建设、完善消防等安全设施、收集补充有关资信材料,积极争取社会仓容纳入托市收购。日前,扬州市上报的20万吨租赁社会仓容全部获批,成为全省首个获批社会仓容纳入托市收购的地区,现已全部投入托市收购。

据统计,扬州市满足最低价收购质量标准的小麦在50万吨左右。前期在粮食部门的努力下,落实托市仓容30万吨,仍有20万吨的仓容缺口。

随着扬州市在全省首家获批20万吨社会仓容纳入托市收购,扬州市托市收购仓容不足的矛盾得到了解决,为本市种粮农民交售托市粮、充分享受国家惠民政策解了燃眉之急。据估算,将20万吨租赁的社会仓容纳入托市收购,可为本市农民增加收入8000万元,并可带动市场粮价回升,让全市种粮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