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元借条印章存争议 法院认定其有效

09.08.2016  17:45

一件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却因一枚私人印章而引发争议,近日,市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市民花某向市民程某借款25万元,程某两次分别向花某的丈夫赵某汇款5万元、20万元。当时,花某向程某出具了借条,在借条下签了字,在共同借款人栏加盖了丈夫赵某的印章。程某多次催要后,花某都没有归还这笔款项。于是,程某诉至法院,要求花某、赵某共同归还借款25万元。而在法院送达应诉材料及传票过程中发现,花某和赵某均下落不明,只能依法公告送达传票并进行被告缺席审理。

 

法官在审查借条时发现,花某的名字上面按有手印,而赵某的印章上却无手印,这笔借款究竟属于花某个人借款还是共同借款,引发了争议。

 

程某陈述,借条是花某书写的,下面花某的署名也是她本人书写,赵某的印章是赵某亲自盖上的。但法官认为,虽然借条上加盖了赵某名字的印章,并没有证据证明印章是赵某自己加盖的,且花某名字上加盖了手印,而赵某印章上却没有手印,显得有些蹊跷,因此对原告的陈述产生了怀疑。然而,程某提供的转账凭证上载明,他分别向赵某汇款5万元、20万元,并非是向花某汇款,且赵某未到庭抗辩,否认借款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程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刻制和加盖个人印章是为了方便生活或经济交往,但由于个人印章不像公司印章一样具有公示性和规范性,所以要谨慎使用并保管,避免出现他人私自加盖自己印章的事情发生。在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内容时,多使用签名和按手印,增强交易的稳定性,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