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打包”5万余条 一男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滨湖检方提公诉判刑

04.05.2018  13:46

  身为家居体验馆导购员,利用职业便利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倒卖,一年间,贩卖公民个人信息13万余条,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56万余条。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公诉,近日,滨湖区法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4月13日,无锡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9岁的陈某是江苏宿迁人,2016年1月他在一家装修公司担任业务员时,得知老板购买过商品房楼盘业主的个人信息(行业里称为话单),这些话单详细地记录了业主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他意识到这些看似平常的个人信息数据背后隐藏着巨大的价值。

  久而久之,陈某摸熟了套路,为了挖掘“金矿”,他心生“妙计”,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为此,他申请了5个QQ账号、微信号拓展客源,先后加入了多个装修建材群进行交易。陈某离职时带走了公司10多个楼盘约4000条话单,在QQ群内以一个楼盘50元的价格销售,得款200余元。

  但是因为有的买家反映陈某提供的话单质量不高,有很多空号,于是陈某重新购买了1000多条话单提高信息“含金量”,还专门建立了一个“无锡优质话单群”售卖话单。

  通过售卖、交换的方式,陈某在非法买卖信息中获利,同时也不断丰富客户信息,一段时间后陈某又积累了5万余条公民信息。

  2017年3月至5月间,陈某向吉某、王某等人售卖无锡各个楼盘业主信息13万条,又从耿某处获取了56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陈某抓获时,查获其U盘中有4万余个涉案文件,“数据库”惊人。 (陆梦丹 于文静)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