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方“猎狐行动”再破大案 嫌犯一车多卖敛财过亿潜逃土耳其

23.12.2014  18:23
犯罪嫌疑人缪某在接受审讯

  中国江苏网12月23日讯(通讯员苏宫新 记者杨丽)买下一辆车挂靠到汽车租赁公司名下,每月收租金,3年后不仅能赚回本金,还能白得一辆车,这个看似合理的投资模式吸引了300多名投资者出资1亿多元。但让投资者没有没想到的是,他们买下的车辆并非自己独有,而是被租赁公司卖给了N多人。一辆车,却要承担多人的投资收益,这样的买卖显然不能持续。

      这就是去年发生在苏州市龙亿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亿公司”)的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案。案发后,两名主犯先后潜逃至土耳其。苏州警方经过一年多的追踪,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最终逼得走投无路的两名嫌疑人偷渡回国,并于近日落网,江苏“猎狐行动”再破大案。

   【案发】300多人被骗一个多亿

  去年7月26日,大批苏州市民来到该市留园派出所报案,称他们投资在龙亿公司用于出租的车辆被该公司卖掉,且公司负责人何某、缪某和陈某业已失踪。

  据投资者反映,龙亿公司对外宣称经营合法租车业务,投资人只要在公司陪同下购买一辆汽车,以公司名义上牌,登记在公司名下,投资者支付汽车全款后即可获得车辆所有权,而这种所有权是由龙亿公司和投资人签订挂靠协议实现的。

  按照这份“挂靠协议”,龙亿公司负责车辆的租赁业务,合同期3年,每月支付车价3%左右的租金。3年期满后,投资人可以选择取回车辆,也可由公司按照折旧市场价格回收。这是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而且利润相当可观。根据该公司当初给投资人的测算,以购买一辆20万元的车为例,投资人每月可拿到约5600元租金,3年即可收回本钱。其后,车辆折旧可卖约12万元,那么总收益将高达60%。

  不少投资者觉得这种投资方式风险小,加之龙亿公司在行业内也算小有名气,收益有所保障,便纷纷加入其中。徐州的王女士便是其中之一,她是在朋友介绍下加入的。2011年10月,王女士赶到苏州,在实地考察龙亿公司后,花25万元购买了一辆“别克君威”。签约之后,她每月都能收到租金7000多元。直到去年3月,租金突然没有了。

  王女士找到朋友打听,对方表示龙亿公司暂时资金周转困难,让她耐心等待。但到了去年7月,众多投资者发现龙亿公司陆续将他们投资的车辆出卖,才意识到出问题了。与此同时,该公司的三名负责人也去向不明。

  警方经过初步调查,判断龙亿公司及其负责人涉嫌非法集资,当即立案侦查。经警方统计,被骗的投资者有300多人,涉及资金超过1亿元。

   新型投资模式异化为一车多卖骗局

  警方调查发现,龙亿公司成立于2008年,何某担任总经理,其朋友缪某和同学陈某担任大股东,营业执照上有汽车租赁业务。成立之初,龙亿公司在主营洗车业务的同时,确实从事过汽车租赁业务,最多时有十来辆由投资人投资的车用于跑业务。“最早的时候,何某和缪某都是汽车租赁公司的司机,后来慢慢有了自己的人脉,便自己搞起汽车租赁,在苏州行业内也算小有名气。”办案民警介绍,所以他们成立龙亿公司并推出汽车租赁投资模式时,并未引起他人怀疑。

  不过,经苏州市运管处证实,龙亿公司并没有汽车租赁业务许可证。为了撑起汽车租赁账面,方便开发票和交税,何某找来了做汽车租赁生意的表弟作为股东,将其业务挂靠在自己公司。事实上,只要好好做租车,还是有得赚的,汽车租赁投资模式也有人做得很好,何某等人为何要编织骗局呢?案发后不久,主犯之一陈某投案自首,他的交代揭开了这起骗局的神秘面纱。

  原来,2008年成立龙亿公司后,何某等人的汽车租赁业务做得风生水起,但到2010年,他们发现汽车租赁赚不到大钱。在一次去酒吧HAPPY时,他们觉得做酒吧似乎挺来钱的。当时,何某正好谈了一个新疆的女朋友,于是他们在新疆游玩时特意考察了市场,发现乌鲁木齐酒吧不多,自认为能挣钱。很快,何某便将自己的资金投进了酒吧,并让缪某和陈某去管理酒吧。

  何某没有想到,由于经营不善,他的酒吧成了无底洞。据陈某交代,由于投资失败,资金链紧张,何某和缪某便想到了利用汽车租赁圈钱。他们名义上是让投资人购买车辆,实际上他们会以同一辆车寻找多名投资人签订挂靠协议。为了取信投资人,龙亿公司制作假租车协议或包车协议给投资人看,让投资人相信车辆有正常的租赁业务。同时,何某等人还以给“好处费”的方式,让他人介绍人来投资。

  一辆车养一个投资人,可能还略有盈余,但如果养两个、三个甚至七八个投资人,就没有可能。所以,何某的做法就是吸引更多的人前来投资。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是难以为继的。到2012年3月,已经捉襟见肘的何某将缪某调回苏州,让他应付投资人,自己则外出筹措资金。到了去年3月,缪某也顶不住了,又让陈某从乌鲁木齐回来应付。到最后,龙亿公司只得大量出售二手车以获取资金。案发前不久,龙亿公司一次就交易了11辆车,获现金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