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家长"一站到底" 钟楼细化规定合适成年人队伍

08.12.2015  09:28

  未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如果父母不能或不愿出庭,可以挑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适成年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出庭,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然而,这项制度探索之初,一些合适成年人到场后一言不发,沦为消极的“旁听者”。

  去年年底,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共同出台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统一组建合适成年人队伍,细化操作性规定,不到一年便扭转合适成年人到场的形式化倾向。

  17岁的小浩(化名)是广东人,从小丧父,母亲改嫁后,他被大伯收留。受不了寄人篱下的感觉,小浩多次出走,最后漂至常州,却因交友不慎走上盗窃道路。小浩落网后,警方联系到小浩的大伯,大伯以路远为由拒绝见面。

  钟楼区检察院“路俊琦工作室”统计发现,近年来,像小浩这样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参与刑事诉讼的案件,已占全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40%左右。

  钟楼区检察院检察官路俊琦坦言,合适成年人到场时间不固定,还要具备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制度探索初期,寻找“临时家长”成为公检法机关最头疼的事。

  要破除“临时抱佛脚”找人的尴尬,组建一支随叫随到、相对固定、有专业知识、有社会责任的合适成年人队伍,成为当务之急。

  2014年11月,“路俊琦工作室”牵头,由钟楼区公检法3家共享的合适成年人库筹建完成。这支队伍由14名热心人士组成,大多是教育工作者、社会志愿者,都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其中5人还拥有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资质。

  常州菱电机电公司总经理毛根法被随机选中,成为小浩的合适成年人。审查逮捕阶段第一次讯问时,小浩看到毛根法,主动喊了声“叔叔好”。涉案未成年人主动与合适成年人打招呼,路俊琦还是头一次见到。

  小浩告诉路俊琦,这是他第四次见毛根法了。早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毛根法便已作为合适成年人3次参与对小浩的讯问。得知小浩的身世后,50岁的毛根法把小浩当成自己的孩子,嘘寒问暖,还给小浩讲自己的创业故事,鼓励他自强自信。几次相处下来,小浩对毛根法逐渐产生一种信任和依赖。

  钟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俊说,这种信任和依赖弥足珍贵,是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协助沟通、抚慰情绪的重要前提,有助于涉罪未成年人认罪悔罪和后期帮教,也是钟楼区检察院打造合适成年人“一站到底”模式的初衷。

  过去,公检法相关业务部门寻找合适成年人时往往各自为战,每个阶段由不同合适成年人参与,每个合适成年人对案件的了解都是阶段性的,影响其参与效果。针对这一情况,若干意见要求,合适成年人一经确定,在同一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等各环节不得随意变更。

  有了毛根法的一路陪伴,小浩在每个诉讼阶段都能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真诚悔罪,诉讼得以顺利进行。今年7月9日案件开庭,小浩向坐在合适成年人席上的毛根法深鞠一躬,含泪致谢:“我从小没了爸爸,是您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温暖,我保证重新做人。

  小浩的案件庭审结束1周后,毛根法又一次来到钟楼区法院,与其他合适成年人一起,旁听一起抢劫案件。这是钟楼区检察院定期对合适成年人开展的业务培训之一。

  陈俊说,14名合适成年人是否具备足够的法律素养进行有效监督,成为影响参与效果的关键。为此,钟楼区检察院通过法律讲座、观摩庭等形式,系统培训合适成年人。

  毛根法说:“以前,除刑讯逼供这种明显违法行为外,真不知道应该监督什么。经过培训,我不再是消极的旁听者,对于当好临时家长充满信心。

  钟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朱文俊介绍说,2014年11月以来,钟楼区检察院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3件19人,邀请合适成年人参与检察环节讯问1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