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男子非法开化工厂 生产硫酸醇钠致人死亡

09.09.2015  13:04

  宿迁市沭阳县男子刘某仗着自己略懂一些化学方面的粗浅知识,就私自开设了一家小型化工厂,结果刚生产3个月就毒气泄漏,导致一名生产工人死亡。9月8日上午,记者了解到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品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据介绍,刘某组织了王某、徐某,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办法许可证的情况下,2014年9月在沭阳县某村投资设立了一小型化工厂。刘某自以为懂得化工行业的相关知识,就负责化工厂的生产管理工作,刘某以硫酸二甲酯、盐酸等为原料生产硫酸醇钠。2014年10月,刘某和王某、徐某三人在山东某市采购了29吨原料,11月7日运抵化工厂进行非法生产,同时雇佣了李某、孔某等工人。12月13日,车间内有毒气体泄漏,导致李某和孔某中毒,其中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李某系中毒身亡,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系硫酸醇钠气体从反应釜中溢出,现场浓度超标,导致二人中毒。并认定涉案化工厂不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生产许可,擅自购买、储存、使用剧毒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导致事故的发生。

  2014年12月16日,被告人刘某向警方投案。刘某的亲属也随后与被害人李某的近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且已经履行完毕。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