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火锅店违规回收使用火锅底料油被依法查处

16.06.2015  17:37

  中新网成都6月16日电(记者刘忠俊)16日,四川食药监局向社会通报了一起火锅店违法使用回收的火锅底料油(俗称“老油”)的案件,火锅店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称,去年11月10日,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食药监局对位于该区境内的白沙红顶天火锅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涉嫌用回收的火锅底料油加工制作火锅底料油,该局随即对其展开调查。

  经查,成都红顶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2014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被查获期间,从所属的蓝谷地店、玉双店、一品天下店回收使用过的火锅底料油115公斤左右,由该公司驾驶员运转至天府新区白沙红顶天火锅店,由炒料工去除油品中的异味和杂质,然后在熬制新的火锅底料油时,按5公斤新油和0.5公斤回收油的比例进行熬制,然后送到公司所属的3家火锅店使用。截止2014年11月10日被查获时使用了约25公斤回收油,制作火锅底料油275公斤。天府新区白沙红顶天火锅店现场查获使用过的火锅底料油90公斤,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食药监局进行了查封扣押。

  随后,执法人员又在锦江区红顶天火锅店、金牛区红顶天火锅店、成华区红顶天火锅店现场查获火锅底料油285公斤、火锅底料95公斤,并依法进行了查封扣押。成都市食药监局于2014年11月13日立案。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违法情节严重,具有主观故意性。成都食品药品稽查总队依法吊销成都红顶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锦江区红顶天火锅店、金牛区红顶天火锅店、成华区红顶天火锅店、天府新区白沙红顶天火锅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19764元、上述4个店违法生产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同时对其罚款197640元。

  2014年11月18日,成都市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红顶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丁某、中央厨房炒料员牟某、火锅店技术副总赵某、营销副总杜某依法提起刑事诉讼。

  四川和成都食药监局提醒广大火锅经营企业,将回收的火锅底料油作为食品原料再次加工使用是严重的违法行动,食药监部门将依法给予顶格行政处罚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四川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去年食药监系统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61件,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07人。(完)

  原标题:成都一火锅店违规回收使用火锅底料油被依法查处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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