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了结八年申诉

05.03.2015  15:54

  2月16日,吴江某拍卖有限公司张总经理来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民心可鉴”的锦旗赠与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许剑峰,“八年了,检察院差不多是最后的救命稻草了,事情能这么快了结,真的很感谢。”检察机关的介入解决,还要从该院检察长朱文瑞收到的一份申诉信说起……

  2014年2月12日上午,朱文瑞在办公桌上像往常一样小心翼翼的一一划开寄给他的信件。在阅读其中一封时,他的眉头不自觉的微微皱起。这封落款为吴江某拍卖有限公司的信反映,该公司因一份虚假租赁合同损失了数十万元,七年多来未能纠正。反复思考信中列出的种种疑点后,“虚假诉讼”四个字在朱文瑞的脑海中显现,情况如若属实,该公司很可能就是一起虚假诉讼案件的受害者。 

  随即,朱文瑞将申诉信交给民事行政检察科具体办理。经过认真分析案卷材料,办案人员发现,该公司自2006年7月案件还在仲裁时,就一直表示王某和庄某双方在此前诉讼中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是虚假的,据此,关于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判决也存在错误,并不能在涉及该公司的法律纠纷中作为证据使用。 

  然而,一方面由于该公司未能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材料,另一方面也因为仲裁机构和有关审判机关重视不足,导致该公司接连败诉,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王某支付不存在的定金、租金损失等共计71万余元。 

  经过调查,原审原告庄某向检察院承认了其为帮助王某达到迫使原租赁户搬走,早日收回所拍得房屋的目的,而与王某签订了一份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打了一场本不该发生的官司。突破口打开后,案件真相得以迅速还原。2014年4月23日,该院将案件提请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并获支持。同年12月1日,吴江区人民法院再审后依法撤销了原判决,维护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 

  2014年以来,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保障申诉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年共查办虚假诉讼案件15件,得到了申诉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有3名当事人向该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