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江苏居民收入继续跑赢GDP 居全国第4位

03.05.2016  11:34

  一季度,江苏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63元,同比增长8.5%,继续跑赢GDP;收入水平高出全国58%,居全国第4位,仅次于上海、北京和浙江。

  将“十三五”规划中“提前实现城乡居民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目标蓝图变为现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必须保持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以此观之,今年江苏居民增收开局良好,符合预期。

  经济增速换挡,给居民收入持续稳增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一季度,在GDP增长同比放缓0.1个百分点的背景下,江苏居民收入增速也同比回落0.3个百分点。同期,全国GDP增速创28个季度新低,居民收入增速回落0.7个百分点。

  南京大学教授钱志新认为,经济结构调整和换挡增长,不可避免地影响居民收入增长,而且,由于居民收入占GDP的分配比例并非一成不变,相比于GDP增速,居民收入增速时快时慢均属正常。所谓“基本同步”,就是长期保持居民收入随着经济发展而水涨船高,让群众真正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而脱离经济基本面和劳动生产率的收入快增,长期看并不现实。

  和收入增长快慢同样重要的是收入结构的公平性。一季度,江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城乡各自内部之间的收入不均衡现象进一步改善。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917元,同比增长8.8%,增速快于城镇居民0.7个百分点,保持此前增速连续6年超城镇居民的势头,城乡居民收入比因而由上年同期的1.81∶1缩小到1.80∶1,是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小的省份之一。同期,浙江和广东的城乡居民收入比分别为1.87和2.47,全国则为2.59。

  收入中位数拉近统计数据和居民实际感受的距离。一季度,江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8490元,同比增长10%,增速比平均数高1.5个百分点,但中位数比全省平均数低1973元,意味着一半以上的居民并不能从平均数上“找感觉”。

  一季度,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增长“定海神针”,财产和转移净收入增速明显高于平均增长水平,而经营性净收入则低位平稳增长。同期,江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430元,同比增长7.9%。江苏调查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处长鲍进表示,虽然工资性收入增速同比回落0.7个百分点,在四大项收入中回落幅度最大,但由于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超六成,达61.5%,因此,仍是居民增收主渠道,拉动收入增长4.9%。

  财产和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成为居民增收的最大亮点。一季度,这两项收入分别为895元、1583元,同比分别增长14.7%、12.8%,分别比收入增速快6.2个百分点和4.3个百分点。相比之下,居民经营净收入为1555元,虽然绝对额略低于转移净收入,但增速却最低,一季度同比增长3.8%,同比回落2.8个百分点。

  “促进居民四大项收入增长,政策作用不可缺少,但市场因素的影响也至关重要。”鲍进说,今年起全省调高最低工资标准、机关事业单位补发绩效工资等,对拉动工资性收入增长发挥积极作用。而受益于经济企稳回暖,全省企业用工和就业保持稳定,不过,行业冷热不均使得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参差不齐。而居民理财和集体经济分红收入、房租收入、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等,拓宽居民财产净收入增值渠道,但金融理财产品收益率走低、楼市呈结构性回暖格局等,则又影响到这部分收入增长的稳定性。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提高失业金、低保和“五保”标准,部分地区增发农业补贴,动态发放物价补贴等,支撑居民转移净收入的高增长,但主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的财产净收入保持快增局面,还有赖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给力。 (吉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