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特殊的“成人礼”崇川检察人勤春早护“苗”忙

22.03.2017  09:58

  “成人礼”是少男少女年满18周岁时举行的象征迈向成人阶段的仪式。从此,家庭中毫无责任的“孺子”将转变为正式跨入社会的成年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月20日,将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小聂,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的谈心室里,迎来了一场特殊的“成人礼”。

  小聂,1999年出生,老家在山东枣庄,2015年7月来到南通,在一家电子厂打工。因与同事闹矛盾,一时冲动把同事的电瓶车偷走。次日,小聂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电瓶车归还同事。崇川区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对小聂做出不起诉决定。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崇川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发现,马上便是小聂的18周岁生日了,便决定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对小聂宣告不起诉决定,同时为他举办一场特殊的“成人礼”,并邀请他的法律援助律师和社工、亲友等一起见证。

  看着为自己庆生的检察官,小聂既感动又后悔,“我现在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一定会好好生活,不辜负检察官的期望,我会永远记得这个珍贵的‘成人礼’!”(李优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