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检察:“一体化”机制创新消融侦查与预防的“三八线”

21.08.2015  12:39

    秋日的气候温暖而清爽,清风吹散了炎夏的湿热和聚集的云团,阳光得以畅通无阻的洒向楼宇、地面。清晨,拂过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大楼的缕缕朝阳常常宠溺的奔向门口“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局”几个大字,然后静静地晕染开来。

  2014年3月,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在连云港市率先整合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预防科,成立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局,在些许兴奋与紧张中迈上侦防一体化的探索创新之路。 

   侦查+预防,预防服务侦查 

  南方的冬天略显漫长,料峭春寒刚刚送走新年的欢腾,就迎来了制服大衣下热忱忙碌的他们。 

  “检察官同志,我们村里有个干部收了大家伙好几家的社会抚养费,可是年底计生站的缴费名单里竟然没有我家的名字!”2014年3月初,正在百禄镇街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预防综合科干警接待了一位上前举报的村民。 

  觉得这事儿颇为蹊跷,检察官仔细询问并记录下百禄镇某村社会抚养费可能被人挪用的举报线索,初步梳理和评估之后,预防综合科将线索移交侦查科。 

  “预防是打击职务犯罪的源头环节,我们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正是希望群众知道他们对公职人员享有监督和举报的权利,哪些行为涉嫌职务犯罪,如何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检察开放月、举报宣传周,城区广场、乡镇街道,预防综合科科长谢中凯认为,法治宣传是在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搭建直接沟通的桥梁。 

  经过外围取证和摸底排查,学习、查阅国家对于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文件规定,调取村账单据,结合预防部门前期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多发应引起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调查》等调研成果按图索骥,事实真相渐渐浮出水面。2005年至2013年,村里向不符合生育政策的部分村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共计近6.8万元,其中近4.5万元在账目上“蒸发”,摇身一变成为该村计划生育专干王某的“零花钱”。2014年3月25日,灌南县检察院对王某立案侦查,2014年11月21日,灌南县法院判处王某成立贪污罪并获刑。 

  侦防局的合并重组,消融了侦查与预防的“楚河汉界”,疏远的“三八线”被协助与合作取而代之。

  在该院预防综合科办公室的橱柜里,整整齐齐地摆放着20余本装订成册的“预防卷宗”,每一本都是对该院自侦案件“三个一”预防材料的悉心整合。“一案一预防”即对每起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预防谈话,制作预防笔录,深入了解犯罪的主观诱因,分析行为人心理变化过程,引导和启发其认识错误,转变观念,自觉抵制再犯罪。预防人员根据案情和谈话内容开展“一案一分析”,剖析表象,深入挖掘潜在主客观因素,为后续类案办理提供参考。同时,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制度、管理、监督漏洞“一案一建议”,从法律角度提出专业整改建议。自机构整合以来,该院侦防局共形成个案、类案分析报告20篇,发出《检察建议书》18份,反馈率达百分之百。 

  “所有这些资料连同各被建议单位的反馈落实情况都以预防卷宗形式分案保存,”该院预防综合科科长谢中凯如数家珍,“除了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情节轻微、不以犯罪处理的行为人,也是我们’亡羊补牢’的一大切入口。” 

  在该院办案工作区,主动投案的某工程负责人孙某正耐心听取检察官的“告诫”。行贿数额较低,未取得不正当利益,且自动投案、态度良好,他不被立案追究。对于此类行为人,预防干警会进行诫勉谈话。 

  约谈告诫制度是该院预防部门服务和补充司法程序的一项创新尝试,在控申、自侦等部门的举报线索和不立案案件备案中根据岗位敏感性、职权关键性等多方面因素筛选存在发案隐患的单位或个人,及时开展告诫谈话。截至目前,该院共开展约谈告诫50余人次。 

  “参与和介入案件侦查,职务犯罪对我而言不再是静态的概念,我看到了真实的犯罪和忏悔,以及监管制度松懈带来的诸多后果,如此一来,相应领域的预防工作就不再是闭门造车。”该院侦防局预防综合科科长谢中凯直言侦查对预防工作的启发良多。 

   预防+侦查,侦查引导预防 

  “这一年,不论是审批制度、人员管理,还是内部岗位监督、法治学习,形式上和思想上我们都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和变化,这与检察院的帮助密不可分。直到今天早上,我们几位老同志聊起几个月前在连云港市监狱参与的警示教育活动,依然印象深刻。”2015年6月下旬,灌南县国税局局长沈阳在检税联席会议上,对一年来检税共建工作总结时说到。 

  在去年8月的联席会议上,灌南县检察院以历年来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所呈现的特点为标靶,将“检税共建”这个响亮的口号落实为职务犯罪联络、联合调研和涉税案例剖析三项工作制度,实现通联协调的日常化、规范化,一年来,开展专题讲座3次、涉税案例剖析会1次、监管制度联合调研1次,扬双方之所长,及时发现犯罪隐患,消除源头,提高税务系统犯罪预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014年7月的某天上午,灌南县堆沟港镇某村会计蔡某涉嫌贪污村账公款一案经灌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法院开庭审理。旁听席上,灌南县各乡镇村委会干部20余人受检察院的邀请和组织前来听审,他们时而锁眉静听,时而低首沉思。 

  该院庭审预防制度是对侦防一体化机制的动态尝试,筛选本院办理的多发领域典型案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以达到预防效果,截至目前,该院共组织国税系统在职人员、村干部等群体旁听庭审3次。庭审结束后,预防干警常常鼓励他们写下自己或深刻或复杂的心得感悟。 

  “庭审的庄严和真实更容易引发旁听者的尊重和思考,尤其当庭审案例与自己的工作息息相关,自然而然能起到’见不贤而内自省’的作用。”该院分管侦防局的副检察长陈为民认为庭审预防的作用更为直接。 

  由该院主办、建址于县委党校的警示教育基地每天都会接待来自各个单位、团体的学习参观者。除了整理更新案例、法规政策、体验区设计等,该院《讲解员管理办法》的出台则是在客观技术之外,关注培养和规范干警讲解行为的一处细节转变。《办法》分为总则和实施细则,着重强调了讲解内容的丰富化和讲解礼仪的规范化,不仅要求讲解员注重自身学习修养,积累素材,同时规定了严格的着装、用语、姿态等礼仪规范。 

  “从前参观者的注意力大多集中在展板本身,甚至少数人只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版块自行观看,我们的讲解只有足够丰富生动、引人入胜才能真正发挥教育基地的应有作用,”侦防局青年干警小李是该院讲解员之一,“《管理办法》对于讲解员素质的要求较为全面,对我有很大的督促作用。”   

  机构重组以来,该院侦防局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7件35人,侦查经验总结和职务犯罪理论调研先后被高检院《反渎工作指导与参考》采用3篇,一人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记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