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院:采用“一二三四”工作法 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平稳发展

21.04.2016  18:42

  今年初始,鼓楼区检察院针对去年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症结,加大工作力度,采用“一二三四”工作法,确保有序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共公开程序性信息491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条,公开法律文书85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抓好每月一次通报。为避免通报  “走过场”,该院要求通报必须见案、见人、见事,将具体承办人负责的具体案件以及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详细通报。通报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业务部门负责人办理的案件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也同样曝光。通报以院办公室名义发布,从而消除某些干警把案件信息公开看作是案管部门工作的误解,在思想上更加重视。为提高通报成效,保证通报的问题可以得到有效落实整改,该院将公开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与执法办案考评、评先评优等挂钩,有效防止通报不给力、整改难落实的局面出现。一季度以来,通报3次,共通报3人7件案件共8个问题,截至发稿,通报问题已全部得到整改。

  二是重视干警、部门间二次沟通。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需要业务部门(主要是公诉部门)和案管部门之间的相互理解、支持与配合。该院充分认识到沟通的重要性,要求案管部门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问题时,第一时间与案件承办人直接联系,交换意见,及时解决。同时,将具体问题记录下来,定期进行汇总梳理,形成阶段性问题汇总,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二次沟通,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共同探讨解决类似问题的方法。目前,已形成阶段性汇总4份,发现类似公开文书不规范、及公开过于集中、屡错屡犯等问题8个。案管部门和公诉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5次,对发现的问题已经有了初步的解决方案。

  三是加强红黄蓝三色预警。准确掌握判决生效日期有助于及时公开法律文书,该院案管部门专门建立工作日志,以红、黄、蓝三色预警,对承办人公开文书期限进行提醒。由专门人员及时获取生效法律文书的第一手资料,建立案件判决台账。一是蓝色预警。在法院裁判生效当天,对承办人发出第一次预警——蓝色预警,提醒其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文书公开工作。二是黄色预警。案管部门于每月26日将当月应公开的法律文书清单进行汇总整理,记录当月应公开的法律文书情况,同时,将该公开未公开的案件列表提供给公诉部门,进行第二次预警——黄色预警,督促其尽快将文书公开。三是红色预警。案管部门于每月初对上月应公开法律文书再次进行检查核对,如果发现仍有应公开未公开的案件,则对业务部门进行第三次预警——红色预警,通知其务必于当日进行文书公开,否则将进行通报。通过三色预警,大大提高了该院法律文书公开的数量。2016年第一季度文书公开率月均达到100%。

  四是把好公开审核四道关口。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既要做到“全部、全面”,又要做到“精细、精准”。规范的公开文书恰是“精细、精准”的体现,不仅能直观地展现司法公信力,而且能很好地展示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该院对于每份公开的文书均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确保符合标准和规范。首先,要求承办人在公开上传审批之前,按照规范标准进行认真的自查,减少带病文书进入审批程序。其次,要求部门负责人对每份文书进行细致审核,一旦文书出现质量问题,部门负责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再次,由案管部门专人负责对已上传文书进行全面审核把关,要求审查文字信息、格式及连标点符号,确保公开文书准确无误,防止“带病文书”上传至信息公开网。最后,由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和案管部门全体干警对上传至公开网的文书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并及时修改,尽量将出错率降到最低。据初步统计,一季度以来,共进行抽查文书十余份,发现问题5个,已全部修改完毕。

  通过采用  “一二三四”工作法,该院的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较去年相比已有较大的改善,得到了徐州市院的充分肯定,步入平稳发展的良性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