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四年度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公告

03.03.2015  14: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的规定,现将2014年度广告经营资格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和时间:201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广告经营单位,检查期限自2015年3月1日至6月30日止。

二、检查的范围及程序:市工商局负责在本局注册登记的广告经营单位(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三、参加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应提交的材料:

(1)《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表》2份;

(2)单位法人登记证明(事业法人证、营业执照等)副本原件、复印件。

(3)广告媒介证明(广播电台、电视台准播证、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等)副本原件、复印件。

(4)广告价目表;

(5)广告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6)广告审查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相关材料领取方式:《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表》可到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http://www.njgs.gov.cn在线服务-表格下载”中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五、管辖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南京市工商局 珠江路696号1003室 84648713

来源:龙虎网  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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