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气象局积极应对强降水提升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为Ⅲ级应急响应

01.07.2016  15:43

  6月30日20时,江苏省气象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提升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为Ⅲ级应急响应。命令要求江苏省气象局应急办、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省台、气候中心、信息中心、探测中心、气象服务中心、科研所、防雷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和徐州、宿迁、淮安、连云港、盐城、扬州、泰州、南京、南通、镇江市气象局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苏州、无锡、常州市气象局根据实际情况研判,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江苏省气象局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及时报告应急响应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