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敦品赴苏州和南通开展立法调研

07.12.2020  17:37

  12月2日至4日,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齐品赴苏州、南通召开专题座谈会,就修订《江苏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齐敦品指出,2004年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对促进和规范红十字会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正式施行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旧的实施办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和调整。省红十字会反复研究起草文本草案,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将实施办法列入2021年立法调研计划,有力推动了立法工作。

  齐敦品强调,要充分认识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既是红十字会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红十字会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要把修订我省实施办法的过程变为统一思想、群策群力,推动改革创新、实现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强三性、去四化”的要求贯穿始终;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主动围绕党委政府发展大局找准工作结合点;要坚持与江苏实际相结合,突出救援队、博爱家园等重点工作,打造规范统一、覆盖广、有特色的工作体系和品牌抓手,在推动改革创新方面出经验、多探索。

  南通市红十字会会长朱晋及南通市、县两级红十字会主要负责同志,苏州市红十字会和部分县级市红十字会主要负责同志及基层组织、捐赠人、志愿者、红十字示范校、冠名医院代表等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