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金湖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达792户

11.02.2017  10:02
        金湖县进一步完善出台《金湖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暂行办法》,出台了《金湖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综合验收办法》,健全有偿退出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在全县推开。
        2013年3月份,县委、县政府选择在银涂镇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以建设涂沟农民公寓、银集荷塘湾公寓为载体,采取货币安置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成功退出农村宅基地476户,增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面积595.2亩,基本用于开发新区发展二三产业。当年,金湖县的《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工作意见》被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农业农村政策创新成果奖”。2015年,金湖县出台了《金湖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办法》,继续在银涂镇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年内退出宅基地316户、面积441.8亩,累计退出宅基地792户、面积1037亩。
作者:顾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