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违规渔家乐取缔五年仍存 多部门监管推诿扯皮
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花园口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近些年来聚集了不少“渔家乐”,这些餐饮、游船等经营红火的休闲项目临河而生,不仅将大量餐厨垃圾直接倒入黄河,污染饮用水水源,也给汛期防洪带来隐患。
2009年8月起,郑州市政府、惠济区政府、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先后多次发文,明确提出取缔违规“渔家乐”。然而5年过去了,仍是只见“渔家乐”,不见黄河“哭”,文件里言之凿凿“坚决取缔”“限期完成”终成空谈。
污染水源、防洪隐患,这关系一方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为何一拖再拖,难以解决?
最早的一次“取缔”是在2009年8月。郑州市政府印发《郑州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指出将拆除或关闭花园口水源厂一级保护区内的农家乐、渔船等污染源,并限当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最终不了了之。
此后,在媒体的多次曝光和追问中,相关部门几乎每年都表示“严肃处理”“集中整治”“10天内取缔完毕”“月底前整治到位”,但所有的豪言壮语最终被证明是“空头支票”,至今没有兑现。
最近的这次“取缔”是今年7月。河南省环委会发布通知,要求郑州市于2014年9月底前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所有餐饮项目,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尽管这已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省环保委的“重拳出击”还是让老百姓重燃信心。然而不幸的是,这艰难形成的信心很快又一次被摔得粉碎。
日前,记者在黄河岸边看到,违规的“渔家乐”仍在正常营业,而更不可思议的是,店主们纷纷表示:“几个月来没接到任何关停的通知。”这样的消息,令人不胜欷歔。
整改取缔难在何处?
据郑州市环保局透露的保守数据,“渔家乐”的消费高峰期,日均排污量达20吨。既明知危害巨大,相关部门为何5年来都没有彻底整改?
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对违规“渔家乐”的危害认识不到位是一个重要原因。是否需要关停“渔家乐”,此事确有争论。反对关停的可归纳为以下几种观点:一、可通过规范卫生标准,提高准入门槛等措施整改,不需关停;二、渔家多是弱势群体,应该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给予照顾;三、黄河岸边发展旅游项目是市场需求,应当服从适应。
早有市民提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全面考虑、综合决策、科学管理。但面对这些争论,政府相关部门的回应从来都是坚决的:存在隐患,必须取缔,可谓态度鲜明。
然而,的确有一些政府公务人员对此并不认同,对取缔“渔家乐”的工作敷衍应付,存在睁只眼闭只眼的纵容心态,甚至有执法者与经营人员存在唇亡齿寒的利益关联。
此外,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所属地段和经营方式的特殊性,“渔家乐”面临“多龙治水”的管理困局。对堤防的隐患,属于河务局负责;对于“农家乐”船只的安全,属于海事部门负责;向河道倒餐饮垃圾,属于环保部门负责。当问题出现时,多个部门在监管责任上相互推诿扯皮。
媒体的多次质问,均换来相关部门诸如此类的回复:“牵扯的部门太多,协调起来是个麻烦事儿”“取缔“渔家乐”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不是环保部门一家就能解决的事情”。
困难不该是托词相关部门应动真碰硬
一次次的“彻底整改”,一次次无疾而终,有关部门一次次食言,媒体几多追问,市民多少无奈,关停成了“演习”,监管成了儿戏。积重难返可以理解,困难问题也理该宽容,但既有“坚决取缔”的态度,又有对问题和难度的清晰把握,则应在5年前就解决的问题,实在没有再拖下去的道理。
目前,河南省环保厅表示,郑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农家乐”、“渔家乐”问题必须坚决予以纠正。郑州市惠济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已经成立了工作组,进入现场劝离保护区内的“渔家乐”,但经营者抵触情绪很大,劝离工作成效还不明显。
为了碧水蓝天,为了千秋万代,谁都不愿意看到一个持续被污染的水源地,谁都不愿意看到一个“久治不愈”的违规“渔家乐”。
为官不为,是失职渎职,理该问责。群众希望有关部门扛起应有的责任,动真碰硬,刚性执法,将问题一改到位。(记者付昊苏)
原标题:郑州违规渔家乐取缔五年仍存多部门监管推诿扯皮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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