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驾还逃逸 伤人害己代价大

20.10.2015  17:24

  10月15日,苏州市相城法院判决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被告人朱某醉酒且无证驾驶客车,撞到被害人凤某经营的快餐店卷帘门,并将正在锁门的凤某撞成重伤。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朱某驾驶车辆逃逸,后被警察抓获。

  2015年4月5日早上,在苏州打工的朱某卸下从银川风尘仆仆归来的疲累,回家休息了仅三个多小时,便又匆匆赶赴万达广场附近的工地查看工作进度,顺便和同事聊聊天。当天中午和马某等四人约在相城区大富豪某餐馆吃饭,借着“接风”之名,五人干杯畅饮,朱某喝了约半斤38度的白酒。因不胜酒力,再加上旅途劳累,午饭后,朱某便在马某的车上睡觉,直到五点多钟才被马某叫醒。慵懒的几人还是在这家餐馆吃了晚饭,可能还觉得不过瘾,晚饭时,索性白酒、啤酒一起喝了起来。

  酒足饭饱后,五人分道扬镳。已经醉醺醺的朱某和马某一道回家,其他朋友看他俩还要开车,便劝说在附近住下,以免被查到酒驾。醉意朦胧的朱某哪里还听得进这些劝阻,一屁股坐上了驾驶座,全然不顾自己还处于驾照学习阶段。因为二人是“连襟”,而且马某买车时,借用的是朱某的名义。眼看根本拦不住朱某,同样喝多了的马某只好赶快坐上副驾驶座,将信将疑地由着朱某开了车。

  深夜的路面昏暗不清,天又下着大雨,驾驶技术尚不熟练的朱某刚开了没多久,就在一个转弯处撞到了被害人凤某经营的快餐店卷帘门,并将正在锁门的凤某撞成重伤。但是喝醉了的他对此竟毫无察觉,倒是马某发觉了异常,赶快让朱某停车。谁料,车子却停不下来,向前滑行了好几百米才停下。二人赶紧下车,马某不禁心慌地埋怨朱某:“不让你开车,不让你开车,看看这下子出事了!”此时,二人也换了座位,马某想重新启动车子,可是车子却一直打不着,被巡逻的警察抓个正着。

  经鉴定,被害人凤某构成重伤;被告人朱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89mg/100ml,远远超出了国家规定的醉酒驾驶标准80mg/100ml。相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过失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被告人朱某无驾驶资格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在肇事后逃逸,应酌情从重处罚。其自愿认罪并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量,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相城法院的法官提醒道,本案中,被告人朱某明知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且危害社会,却仍抱有侥幸心理,不顾朋友劝阻酒后驾驶。而且,其尚未领取驾驶证,还处于学习阶段,居然置法规于不顾,大胆上路。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害人害己,得不偿失。在此,劝告广大市民朋友,在驾驶车辆时,如遇阴雨天,请谨慎慢行,注意安全。饮酒后千万不要开车,未取得驾驶证更不可贸然尝试。(黄奕亭 张洁)

编辑: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