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南京6名官员 违“八项规定”被点名通报

24.09.2015  11:01

  9月22日下午,南京市纪委、监察局“点名道姓”公开通报了公款违规宴请、购赠购物卡、公车私用、收受礼金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切实严格自律,严防“节日病”的发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四风’问题一旦反弹,将失信于民。”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6起典型问题的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这位负责人强调,中秋、国庆将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确保廉洁过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强化作风建设的责任意识,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履行好主体责任,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据悉,“两节”将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一如既往地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四风”反弹,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

  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南京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所原副所长、原党支部书记杨忠违规组织培训活动和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2014年,杨忠在组织单位开展的两次培训工作中,违规安排聚餐饮酒、住宿及娱乐消费等活动,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发放给职工。杨忠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原副主任李古财、铁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经理尹寿平、会计胡兴芳违规购买购物卡赠送、发放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期间,经李古财和尹寿平商定,铁心桥街道铁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礼品等,用于工程重大项目评审、验收及节假日慰问业务单位和发放职工福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李古财、尹寿平、胡兴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宁区安监局副局长左胜富借开会之机组织公款宴请问题。2014年11月,左胜富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之机,违规用公款宴请参会人员。左胜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宴请费用。

  秦淮区南京白下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街口分公司经理王克军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7月,王克军在为孙女举办“百日宴”时,收受工程承接方所送礼金合计人民币6000元。王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所收礼金。

  建邺区残联综合科科长阮宝林接受被拆迁企业宴请问题。2014年3月,阮宝林抽调到建邺区南部剩余地块拆迁扫尾项目担任工企组组长,同年6月,在对南京某化工厂进行拆迁谈判时,接受被拆迁单位宴请。阮宝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浦口区桥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原党支部书记陈家银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4月至2014年8月期间,陈家银多次违规使用本单位公务用车用于个人私事。陈家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承担车辆使用费用。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