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获百座城市法治政府评估排名第八

03.11.2016  02:07

  近日,《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在北京发布,苏州市人民政府评估总分为745.87分,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63.07分)82.8分,在全部评估的100个城市中排名第8位,在东部区域48个城市中排名第6。
  中国法治政府评估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举办,今年是连续第四年发布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选取了全国100个重要城市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 等九个方面,共计72项指标开展评估。苏州市在2013至2016年评估活动中已连续四年位列全国前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