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地税出台自由裁量基准操作标准 行政处罚实现“一把尺子”

20.04.2016  23:34

  日前,南京市国税局、南京市地税局共同出台了《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操作标准》,以“一把尺子”确保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和公正,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一是保证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相对人在陈述申辩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有关证据,认真审查判断,情况属实的予以采纳;对于符合条件的,执行首犯不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条款。

  二是严格执行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对于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通过局务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或者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及相关人员集体审议决定,形成书面合议记录。法规部门将定期对以上案件进行检查,杜绝未审先罚、未审不罚、未审少罚的情况发生。

  三是定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重点对执法行为程序是否正确,执法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执法文书使用、送达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同时借鉴其他执法部门公布的文书,对文书描述提出细致要求,积极推广说理式文书应用,加大案卷评查频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