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贷款无需手续金融公司快速放款 别脑热!

21.11.2016  20:39

快速贷款不要手续 得小甜却失大钱

 

近日,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市民林某报警,林某称自己在网上申请贷款,结果被人骗了1万元。

 

经了解,林某刚刚辞职,想自己创业,但多年的存款不足以启动创业计划。为了借钱,他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加了一个声称可以快速贷款的微信公众号,该公众号称不需要走银行的复杂流程,也不需要贷款手续。刚开始,林某向该公众号申请1万元的贷款,对方要求其先付保证金1000元,等收到这个保证金后再连同本金一起给林某,林某忐忑地打了1000元钱过去,没过五分钟就收到了公众号打过来的1.1万元。

 

林某感觉自己找对了路子,于是提出再贷款13万元。对方表示可以,但是因为这次金额比较大,要交2万元保证金。林某二话没说,爽快地将保证金打到对方指定账户上,谁知这一次却没有收到保证金和对方承诺的贷款。着急的林某多次向该公众号询问情况,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搪塞,最后再也不理会林某。林某这才恍然大悟,自己是被人骗了,慌忙到派出所报案。

 

据民警介绍,现在很多诈骗分子利用微信、QQ等网上渠道,以低息、免手续诱惑市民贷款,骗得保证金后就再也无法联系上。民警提醒市民,借钱贷款应通过正规渠道。

 

算不过金融公司高利息 还款时叫苦不迭

 

去年2月份,市民王小浩(化名)急需用钱,便和总部在上海的一家金融公司签订了信用贷款合同,借到17万元,期限为36个月,合同上明确规定还款年利率是19.2%。王小浩签订合同时,由于急等用钱,再加上笃定不会逾期,便爽快地签下了合同。随后,金融公司在向王小浩发放贷款时,扣收了贷款动用费6290元。

 

然而,王小浩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他和这家金融公司签订的合同里写得很清楚,如果逾期的话要按日加收滞纳费,年利率为18%。逾期后,王小浩要偿还的金额像雪球越滚越大,好像怎么也还不清。今年9月30前,他先后偿还本金共计7万元,利息4.6万元,滞纳费4.1万元。

 

该金融公司拿不到钱,便一纸诉状将王小浩告上了法庭。“签的合同上写得很清楚,并没有欺诈他,而且合同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这家金融公司负责人认为,签合同前,王小浩就应该把利息算清楚。

 

为保护当事人王小浩的利益,靖江法院审理后认定,贷款动用费的实质是放款时预先扣除借款利息,这种行为违反有关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规定,此款应从借款本金中扣减。此外,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王小浩应承担的利息、滞纳费的计算标准已超过年利率24%,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靖江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徐亚华提醒借款人,不要因急于获得贷款而不认真审核合同内容,等到还款时再叫苦不迭。贷款还是要寻找银行等正规渠道,莫因芝麻丢了西瓜。